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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合同

2023-08-2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承包方:大庆市让胡路区净丽达保洁服务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王状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栾和文 电话:0459-4607313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项目

  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店日常保洁工作。

  1、乙方负责甲方定期清洁、日常保洁工作。

  2、保洁标准见附件。

  3、 洁范围见附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承包期自 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0月14日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在门店、营运两部门共同批准的情况下,于每月底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保洁费用。

  2.每月的保洁费用共计:12083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零捌拾叁元。共计 10 名保洁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洁标准,在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内,按实际工作需要,修改日常保洁的内容、范围。

  2、有权对乙方的日常工作人员及使用工具有消耗材料的质量品牌进行监督及检查,可指定乙方使用某品牌材料。

  3、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调整、更换。

  4、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按标书附件量化处罚)。

  5、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水、电、物料储藏室等工作条件。

  6、指导和帮助乙方员工办理商场范围内使用的有效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7、当月的业务结束后,对乙方的业务完成进行确认,签署业务完成确认单。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对所属员工调动、辞退(但必须保证商场内保洁标准。)

  2、当甲方管理者代表被乙方认为不合理时,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诉。

  3、有责任对员工进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及检查,有责任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盗等法规教育。

  4、有责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及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5、有责任确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机器、设备工具、有充足的清洁材料(无论上述机器、设备、工具材料是否包括在本合同内),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状态。

  6、若无特别工作需要和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在本购物中心留宿驻守。

  7、乙方员工若有任何不当行为引致本商场任何物质或名誉受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乙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挽救措施。

  8、乙方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衣帽整洁。

  9、清洁用料严禁使用腐蚀性用品及损坏性器材,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购物车与购物篮每周四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的工作;

  11、水道,电梯扶手,卫生间,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一次;

  12、每月为超市提供消毒水两桶(共计:8公斤)超市用作其它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1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交或分配给第三者。

  14、乙方人员如在保洁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之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15、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员常驻现场负责、协调、指挥、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任何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有关负责人的情况以便甲方考虑。

  16、乙方有权利及义务维护、监督现场之卫生,若现场堆置垃圾及闲置工具而乙方又不能落实堆放者,经请示甲方保洁管理员后由乙方当日清除。

  17、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

  18、即使是属合同约定以外的事宜,如甲方要求对临时性、突发性清洁业务要求协助时,乙方有义务配合,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经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

  19、由乙方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如若手续不全或不合法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其中乙方负责支付保洁服务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等所有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清洗保洁所需机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

  20、乙方派驻甲方处的工作人员,其中含一名主管,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每日清洁综合服务工作;巡检现场清洁情况;即时处理甲方投诉,并做好与甲方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当月保洁费,不应拖欠。则由此引发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卖场内如有偷窃、变相偷窃商品等情况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处罚乙方20xx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25%的违约金。

  4、如乙方工作人员保洁效果未达到保洁标准及量化标准,经甲方口头警告,仍未达到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甲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开具罚款单,罚款金额从每月保洁费用中扣出。罚款金额以量化标准执行。

  注:甲方在检查工作中应当客观考虑现场作业情况,再做相应处罚。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及所属单位之任何财物,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清洁不及时、不到位而造成顾客人身伤害的,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7、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洁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事项

  1、清洁时间根据甲方开业时间为准,自( )起至( )止。乙方清洁人员早晨应提前2小时或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清洁。晚上上班时间与甲方闭店时间同步。夜班清洁人员进场时间由甲方确立。正常营业时间由值班员进行保洁。

  2、回收垃圾的排放:乙方负责垃圾分类,并运送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处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许有过夜垃圾。

  3、如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4、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或双方之一被法院宣布破产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彼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满两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注:《庆客隆超市保洁考核细则》见附件。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大庆市庆客隆连锁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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