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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

2020-01-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合同编号

  委托方

  居间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保密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居间方

  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单位(人)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居间合同的特征:

  (1)居间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的。

  (2)居间人联系介绍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并为此创造条件,但居间人不参予合同的订立,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代理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委托人应在居间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后,向居间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和从事居间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4)居间人必须恪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不得弄虚作假,与第三人串通欺骗委托人,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居间人可做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传达对方意思,撮合双方签订合同,居间人不得参予委托人与第三人的个体商洽活动,这也是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之间的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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