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您好!
本人作为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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