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xx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1天,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
(一)放假时间:20xx年1月11日学生放假离校。各教学系(部)做好阅卷装订工作,并于1月18日下午6:00前将各科成绩和期末考试送交教务处后,方可放假(详见院教函〔20xx〕35号)。政部门、教辅及附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安排职工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20xx年2月27日(正月二十)教师报到,2月27日至28日学生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新学期开课。
三、有关要求
(一)期末考试工作按教务处院教函〔20xx〕35号文件执行。
(二)集中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冬季防火、假日防盗、交通出行、社会兼职等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学系(部)要组织师生举办一次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做好学生雨雪天气安全出行、假期离返校等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利用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和引导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排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处要对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检测、修缮,全力做好水暖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学校教职工欢度佳节。
(四)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假期,对照20xx年度工作要点,查缺补漏,做好假期及20xx年度工作打算。寒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完成假期日常值守及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四、期末考试期间及寒假期间校车运行安排(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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