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黄石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站
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
2、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3、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甲方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方式进行服务,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依照甲方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三、乙方的服务内容
1、指导施工企业完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按规定对企业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起重吊装、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对极易造成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等事故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及现场指导服务。
4、为施工企业提供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乙方的服务方式
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提供技术服务。
2、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提供服务,每月不少于2次。
3、甲方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可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工程师到达施工现场,协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五、服务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以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期限为准。甲方应按建安工程量的1.5‰支付给乙方安全技术服务费。
2、乙方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按规定将技术服务费缴存指定银行帐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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