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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哥哥的一封信

2020-04-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尊敬的纳税人:

  自20xx年5月1日起,原缴纳营业税的金融保险、建筑安装、房地产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征收机关由地税部门改为国税部门征收管理。

  为确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实施。现将本轮营改增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营改增纳税人业务办理步骤:

  (一)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办理国税有关涉税业务事项的通告》(通告〔20xx〕1号)要求,准备好相关业务所需资料。(详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二)自3月30日起至4月30日,为尽量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全部营改增业务实行预约制。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办税地点(地址附后),办理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发票票种核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控设备发行等业务。

  (三)有代开发票需求的纳税人可自5月1日起到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四)6月1日起,您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大厅申报、电话申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转入正常管理。

  二、国税机关在营改增试点过渡期间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一)增设营改增专门服务窗口、咨询座席和导税台。

  (二)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三)开通12366营改增专线,解答纳税人的政策、办税业务问题。

  (四)当地国税部门开通三部营改增专线支持电话,分别对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办税服务等问题进行专业、及时解答(电话号码附后)。

  (五)市局和各县(区)局免费分批次举办营改增专题培训班。

  (六)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派驻支持人员,为纳税人防伪税控器具使用、发票开具提供辅导和帮助。

  (七)为办理业务的纳税人免费提供停车场地。

  如果国税部门的服务工作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XX市国家税务局

  20xx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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