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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婚车租赁合同书

2020-09-14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___婚礼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进一步完善合作事宜,明确操作细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事宜,作为《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会在客人付定金后先向乙方进行书面预约,确认所需乙方服务的日期、及服务车辆成色和品牌,由乙方书面确认预约期内的指定服务车辆,并在客户确认后,提前30天向乙方发出任务单。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任务单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即在甲方所开具的任务单上签字确认,并将此任务单以手递、邮递或传真的方式给甲方。一旦甲方收到乙方的签字回单,任务单上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车辆的品牌及成色不可变更。

  三、乙方在已认可甲方书面预约的日期但未收到任务单的情况下,如因其它原因需取消该次服务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撤销该次服务,否则甲方将视作主协议的6.3条款等同处理。

  四、甲方如有公司活动,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因为甲方提供无条件 的免费服务。

  五、甲方向乙方每组婚礼支付的车辆租赁金的单价根据乙方提供给甲 方的车辆成本报价单给予支付。(附在合同后)

  六、由于车辆租赁金额会根据季节产生变化,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及时提供更改后的租赁价格。如在甲方以下达任务单后发生变化乙方必须按原有价格完成服务。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签署地: 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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