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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保修合同(四)

2020-08-16 来源:好走旅游网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 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 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8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 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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