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贵方在单元装修期间,存在以下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与《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由于贵方上述行为,将造成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后果:□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承重结构,降低建筑物安全性;□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或超负荷物品,降低建筑物安全性;□擅自改变本单元房屋性质,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占用/移动/改建建筑物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影响其他业户正常使用;□影响相邻业户的采光、通风、通行等;□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与小区外貌;□破坏本单元所在建筑物防水、保温层,造成本单元与相邻业户房屋渗、漏水;□其他后果请贵方在年月日前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修复或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确保本建筑物安全、正常使用。
上海_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_广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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