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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伙经营协议

2022-03-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______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的字号______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

  ④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⑥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份,____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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