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xx〕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着力开展以下9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特别是将压力传导到一线,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营造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
(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营委办发〔20xx〕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3日至2月28日)
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汇总考核各行动组的重点工作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