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申请人:(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xx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电话:
被申诉人:张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1998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xx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市)xx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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