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6天的扬州税院学习培训已经圆满结束。这既是一个结束,更是一个新的开始。培训虽然结束了,但以后的自主学习还得继续。
作为从军队转业进入地税队伍的半路人,这次的培训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本以为自己在十多年的工作时间里基本掌握了从事税收工作者的业务技能,但在接受过培训之后,我发现差距还是很大。税务工作者作为税企协调员、税法宣传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信息采集员,税收分析员,肩上的责任很大,而我感觉自己只做到了部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完善的途径无非是学习加平时的总结。我在平时往往是为了完成工作而工作,今后应该转变这种观念,要为了完善自己而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而工作。
说到服务,这是我们今年的工作重点。最近两年里,虽然我们在服务水平和纳税人满意度上有所突破,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培训期间,老师通过讲述、解读总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强调了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性。服务态度是一方面,熟练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才是做好纳税服务的前提,也是评价一名税收工作人员是否达标的重要指标。作为半路从事税务工作的我,不仅要在各种考试时加强基本知识的学习,考试过后也得反复加强记忆,以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准确、及时地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是此次培训重点内容之一,未经过会计专业学习毕业的我,这是我初次外出参加培训,实在是感到自己对会计知识的缺乏,想到我今后从事税收工作需要用到这些知识时,我才明白这些知识的可贵。当培训老师在上面讲述这些知识时,我与它们似曾相识,但又无法完全理解,太对不起老师,也对不起自己,只能从头开始再学。我想现在补救还能来得及,因为我离退休还有一定年限,同时也有大把的业余时间。我要担起这份责任,要对得起自己曾经付出汗水和努力而执着争取来的这份光荣的职业,更要对得起头顶的税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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