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综合实践活动会课评比及成果展示活动,进行总结交流活动,编印案例、学生子课题设计方案、学生心得,评选综合实践活动优秀小组;完成有学校特色、校本课程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确定下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思路。
四、探索有本校特色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主要措施
1.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合理安排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时间。其中,初一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信息技术课,初二安排1课时,在完成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状况,调配使用信息技术学科,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重点体验多学科相结合的方法,把信息技术融入到各学科的学习研究中去;初一年级每周单独安排1课时劳技课,初二、初三每周在校本课程课中安排0.5课时,主要学习中国结的编织、折纸等技能,配以布艺、陶艺、雕刻等制作,学生人人动手参与,不断提高发展;活动课安排与公益活动、社会服务、劳动课相结合,由学校德育处、班团队组织根据德育工作安排,从小事出发,以低起点为要求让学生体验为主体的公益活动、社会服务活动,每月安排1次;在综合实践活动的思想框架内,有分有合安排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课,由学校德育处、教务处、班团队组织、思想品德老师负责,明确活动主题,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安排社会综合实践活动。
2.团结协作,分块到位,职责明确。我校的综合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探索与学校特色、校本课程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在这基础上分块到各处室,并各负其责。
2.1组织保障:由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教研组长、骨干教师组成综合实践活动管理小组,指导并督促每个教师、每个班级学生,用心参与并完成活动任务。从下学期起,在初一年级各学科组先挑选一名教师开出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课,以利于综合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
2.2资源保障:学校建立综合实践活动素材信息库,并经常性地、有意识地补充资料,以确保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的信息来源,定期开放综合实践成果展览室和信息中心资料室及实验室。校电视台及时报道综合实践活动的热点、亮点课题,以进一步调动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用心性。
2.3安全保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原则上由学生自行组织,独立研究,针对学生身边、学校周边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部分课题组如需要利用节假日外出活动的,务必征得各自家长同意,并尽可能由家长陪同进行,由家长负责监护,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4后勤保障:总务处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带给后勤保障。
五、组织管理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校长室负责对课程的开展进行统一的协调;教务处负责培训、教师的工作、课程的组织与落实;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技术教育;德育处负责开辟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落实好活动基地。
2.加强过程管理。加强研究、分工合作。期初,由校长室负责制定学校;教务处负责各年级组、信息组和科技教师认真制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以及本学期的主题活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各年级组应加强平时的研讨,每周开展群众备课,相互了解状况、分析状况、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构思对策,并及时记录每一次的活动状况,由教务处负责平时的监督调控,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做法,解决问题,提高实效,并及时反馈给校长室。
附:黎里中学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教学评价
坚持以“活动促发展”为指导思想,要求其教学评价也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主要是构成性评价、过程评价。
1.教师评价
1.1每个教师都有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课、方案策划课和指导学生课题研究的.义务,这作为教师职评、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1.1.1从下一学期开始,学校在每个班(初一、初二年级)定期开设“活动”指导课、方案策划课,同学科教师观摩学习,观摩课等同于校级公开课,教务处将记录备案。学校将举办综合实践活动课开放周,对开放周的指导课、方案策划课按市级公开课计分(有外校教师参加观摩、学习)。
1.1.2每学年学校将组织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展览,开展一次活动成果评比,并在每个年级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编印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文集,从中选出成果突出课题参加上一级相关单位评比。对指导学生综合实践课题获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在评先、评优和职评中以同级论文获奖计分,第二指导教师减半计分;对指导多个学生课题获奖的教师,可累计得分。学校每学年将在每个年级中取3~5名分值较高教师给予表扬、奖励。
1.2每个学科组都安排一位教师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题研究工作,时间为两年,在初二学年末写出结题报告,对研究成果,学校组织人员从中分选一、二档次,按校一、二等奖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2.学生评价:
2.1综合实践活动要求学生全员参与,对每个学生完成状况进行检查、登记,作为初中阶段学生学习任务之一,纳入学生成绩考核范围。
2.2以“重过程、轻结果”为评价原则,鼓励学生用心参与,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每个环节,进行激励性评价,遵循发展性原则,对有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展示的课题小组及时给予表扬、奖励。
2.3综合实践活动成果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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