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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制作LED发光广告牌合同

2020-05-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制作。

  二、名称:。

  三、规格为:。

  四、制作要求:。

  五、安装地点:

  六、完工日期:。

  七、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甲方在样稿签后乙方开始制作。甲方提供的图文图像资料,如涉及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九、广告样稿及所用材料表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十、工程制作安装费用(制作、安装、运输、设计等):

  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预付款(总造价的50%)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将剩余50%制作费付给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制作合同生效后,如因委托方原因而终止合同,所支付的预付款不预退还并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制作效果与样稿有误,乙方负责重新制作,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将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十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十五、工程完成后,甲方及时验收,方可使用。如甲方在完工后三十日不予验收,也不承办接洽,承办方有权自行处理并要求甲方付清制作费。

  十六、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壹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

  十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沧州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签之日起生效。

  客户或代理单位(甲方)制作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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