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方订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的内容相抵触的均以本协议的内容条款为准,在业务往来中,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协议、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双方法律地位:
1、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通过书面协议确立货物买卖关系; 2、根据现有的资料,甲乙双方均具有签署本协议及附件的资格,符合法律要求,无任何法律瑕疵;如日后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二、订单及交货规定:
1、乙方具体供货的产品品名、型号、单价、结算期、供货能力、订货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等均以补充协议或价格确认单或甲方的订单为准;乙方通过采购需求可对甲方未来订单进行预测,提前进行供货准备;甲方下达的订单,乙方应在8小时内由乙方或其负责人或其指定的 经理盖章或签名确认回传给甲方,超期视同认可;如乙方更换该负责人,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2、供货时间必须以双方确认为准,乙方的交货周期为 3 天,从甲方下单日第二天起计算;特殊工艺要求的产品交货期为7天
3、甲方订货采取书面形式将订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审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确认后的订单传真给甲方;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收货单位名称、地址/仓库等资料;
4、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订单,严格按订单规定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准时准量送货,不得与订单约定内容有异,乙方逾期交货的,将按延迟天数乘以迟交部份货款之1%计算违约金;如乙方交货延迟不可抗力除外,使得甲方需紧急处理采购订单所需费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第三方发出订货所需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且若因此导致甲方销售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全部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如洪水、台风、地震、战争;
5、甲方订单变更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变更的订单乙方应按第1条规定执行,如由此造成乙方的不便,双方应协商解决,原则上需避免和解决所造成的乙方不必要的损失;
6、双方同意协议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送货时需附带甲方的采购订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的毁损、丢失责任判定: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7、双方同意确认的包装标准套膜、珍珠棉、外包装纸箱等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若由甲方负责,则需在价格确认单或补充协议中注明;
三、质量保证及故障责任的承担:具体质量保证及故障责任的承担见附件2质量保证协议;
四、定价与对帐:
1、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共同协商的原则进行合理定价;
2、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协议货物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协
议货物的价格经乙方书面同意;当乙方应市场变化需上调价格时,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处理;
3、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甲方每月采购总金额达到人民币 万元 ,甲方当月在原定价基础上再享受减免 %的折扣优惠;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周期,乙方每月5日前将提供上月对帐单,否则以甲方帐目为准; 5、付款方式:甲方每月12日至15日以现金或支票/汇票付乙方货款,月结 60 天;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所付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五、保密及产权条款:
1、在双方业务来往过程中,乙方对其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此条款在协议有效期间及期满后一年内均有效;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及技术资料、图纸所生产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乙方不能将配件或产品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交付乙方的图纸、规格式样书、技术资料等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制造产品,并不得将资料贩卖给第三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也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图纸、规格式样书、技术资料提供或贩卖给乙方的竞争厂商;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违约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相对方违约金100万元,相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相对方有权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凡甲方支付费用的模具、夹具、图纸、设计资料等其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或更改,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3、甲方的公司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协议货物,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公司的标识和其他文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甲方违约金100万元,并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所有产品或其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同时也不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权,并承诺承担由此而引致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承担违反本条款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廉政条款:
乙方坚决保证不得为供货、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不得串通甲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欺诈甲方的利益,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合股经营所供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按乙方当年已供货额含当年已结算及未结算部分的30%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赔偿甲方损失;严重造成甲方损失的或触犯刑律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违约条款:
1、乙方未按约定,擅自解除协议,乙方须支付甲方因乙方违约而造成供货的损失;同样,甲方未按约定,擅自解除协议因乙方质量问题解除协议的除外,甲方须支付乙方因甲方违约而造成供货的损失;
2、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后,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该订单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加工生产,否则属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支付甲方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甲方其他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八、其它条款: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续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如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本着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乙方对应当支付甲方的违约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5、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2008 年 11 月 10 日至 2009 年 11 月 10 日;如需续约另签协议;
九、附件: 1、价格确认单; 2、质量保证协议;
3、上述两个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协议附件2
甲方: 乙方:
1、产品名称: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内容为准;
2乙方提供的五金制品品质需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且需达到以下甲方的检验标准不限; 塑胶类砂面或纹理表面件表面纹理一致,颜色一致,无色差,外表面允许2-5mm,深0.5mm碰伤与划伤;
金属材料表面不得有麻点、波纹、凸凹变形, 凡是安装或使用过程中与人体接触到的锐边均应倒角,焊接部位要求的不得有脱焊、虚焊现象;
镙纹的镙纹牙路要顺畅,无滑牙、崩牙、烂牙、填缝等现象,镙纹深度、镙距符合图纸要求 ; 冲压件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刮伤、碰凹、碰扁,不得出现开裂、断裂、裂纹、脱层等现象 表面电镀的,若装配后处于产品A面的,不得有划痕碰伤、碰凹,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花斑、烧铬、砂眼、麻点等现象.电镀层不得有脱落的现象,外表面允许长2-5mm,深0.5mm碰伤,划伤.
油漆件表面不可出现起泡、剥落、流泪、光泽不均等现象;
木制品要求表面无裂纹、表面油漆需光滑、平整;整体符合工艺要求;产品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样板要求.
3、甲方进行全过程把关,并就每批产品向甲方提供:用打√的方法取
出厂检测报告 有关检验原始记录 技术权威部门检测报告每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之日起 2 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验收,验收时采用全数据检验或抽样检验两种方法; 4.1全数检验,
4.2抽样检验: 抽样方案: 合格质量水平: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产品有异议,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
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24小时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先后两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供货合同;
5、甲方对乙方产品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应包含甲方进乙方工厂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乙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和售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总和; 6、质量保证
6.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并参照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并保持文件的质量体系,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6.2甲方在需要确认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的实施状况时,可进入乙方进行质保体系调查,乙方应当协助甲方;
6.3如果乙方将甲方所需的产品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制造时,必须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且甲方有权提出进入第三方调查其质量保证能力,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7、为促进乙方的产品质量稳定和提高,甲方有权对属乙方质量责任的不合格品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7.1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整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作出可否特采或挑选或退货的决定;对被决定为特采或挑选的产品,甲方将扣除该批产品总价值的 %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对被决定为退货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作整批退货,并有权收取乙方该批产品总价值 %的检验费和误工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7.2乙方如对甲方认定的不合格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与见证性资料,否则,视同接受甲方的处理决定;甲乙双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应进行协商解决,自乙方提出该异议之日起3日内协商解决不成时,乙方应在自乙方提出该异议之日起七日内提交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异议;检验费用承担:乙方预交鉴定费用,检验合格时,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时,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认可的技术权威部门是指 国家质检局属下的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标准为国家或行业标准;
7.3对整批产品中个别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收取乙方退货价的 %作检验费与误工费;
7.4如整批不合格产品退回,而乙方又不能自退货之日起 日内再次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全部赔偿;
7.5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时,甲方所有的损失从乙方材料款中扣除,如因乙方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客户损失时,该损失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材料不合格持有异议,异议解决办法适用本协议款规定;
7.6甲方外派品质人员到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规定时,乙方须主动配合;当甲方外派品质人员驻乙方检验时,并不能免除乙方产品质量责任;
7.7甲方每次提出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乙方必须48小时内回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
偿甲方100元/单的损失;
7.8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零配件的制造工艺发生改变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如果乙方产品质量连续两个月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质量水平,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供货量或终止合同;
8、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
现质量、环境问题造成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9、
乙方承诺达到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若被检测不符合,除承担第8项的损失,还必须全
额承担检测费用; 10、其他补充条款
10、当甲、乙双方认为协议条款需要变更时,由双方协商重新签定协议; 11、本协议未签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调解决;
12、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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