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丁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丙、丁方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并以丙、丁方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后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丙、丁三方共同向甲方借款人民币45万元整(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借款人以按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的方式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率:月息1.7%,按月支付,共12期(月)。于本协议生效后每月的20号前支付,最后一期随同本金于到期日一同支付。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剩余利息。
五、违约责任: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和本金。如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利息和借款本金,需按照借款本金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利息,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逾期利息和违约责任。造成出借人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律师费和执行财产的费用。律师费按照借款本金的15%计算。
借款人全部清偿借款本息后,甲方需在七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办理房屋撤销抵押登记,如因甲方的原因,逾期不办理撤销抵押的,甲方需按借款本金的20%承担违约责任。 六、借款人丙、丁方,以自有房屋作为履行本协议的抵押物,抵押的范围包括:债务的本金、利息及违约责任等。抵押期限至全部清偿本息为止。
抵押房屋情况:地址 产权证号: 产权人:
七、本协议生效后,出借人和借款人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由此产生的抵押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八、本协议附件:借据,收据,抵押协议。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出借人): 乙丙丁方(借款人):
年月日 年月日
1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日止。
借款人: 年 月 日
收 据
今收到 人民币现金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 日止。
借款人: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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