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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学费资助管理操作办法

2023-10-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 国家免学费资助操作办法

为加强对教育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的规范管理,形成良好高效的资助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四川省及成都市政府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最新规定和成财教【2012】299号文件有关国家免学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一章 免学费对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第二章 免学费标准

龙泉驿区按照龙教发【2011】05号文件执行,核定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财经、管理、农林类为1700元/生.年;工、医、政法类1900元/生.年;体育、外语、幼师类2000元/生.年。民办中职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额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第三章 免学费操作与管理

第一条 免学费申请

学生通过正常入学、转学方式获得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格和学籍后,须填写

一张《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申请表》,完成国家免学费申请。11月第一周进行填表,第二周专业部收集完成交资助办,高一年级每人填写一份,高二年级填2份(一份高二免学费和一份高三免学费)。班主任、专业部按照资助办公布的学生顺序编号进行收集、排列、装订成册交资助办备案存档。

第二条 免学费资助

根据国家免学费政策,学生在我校读书享受公办职业学校待遇,在入学时就免交学费,只交书本费、住校费及其他费用,享受免交三年学费资助待遇。学生学费由国家根据每年10月和3月的学生学籍人数及专业学费标准进行核算,直接拨付给学校,为学生减免三年在校期间学费。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费,同时学校不须向学生返还学费。学生出现退学、休学、转学情况,免学费资助在国家中职系统学籍取消后自动取消,学生不能再享受免学费资助,其免学费资助由所转学学校重新向国家申请,与本校无任何关系。对于中途转入学生,同样免交学费。

第三条 免学费注册及与技工校查重

学生通过正常入学、转学方式获得成都汽车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格和学籍后,学校按照规定即可为学生在国家中职系统内注册、申报,每年10月和3月作为一个学期学生免学费注册、通过的截止时间和国家拨款依据,资助办将根据国家中职系统中学籍情况和免学费通过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对于中途转学学生,其免学费按学籍通过后进行免学费申报。对于与技工校查重学生,资助办将直接通知班主任及学生,确认学生的在校情况,告知查重学校情况,学生必须及时与查重学校联系,让查重学校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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