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要建立符合平安卫生尺度的食品储藏、储存场合,配备需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设立规范的入库和出库台账,对推销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并与推销人员双方签字认可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验货要做到检验食品质量、规格、数量、价格。 三、当天或当餐需出库的食品或原资料,应坚持用多少就出多少的原则,由具体负责领用人员持出库计划单与保管员验货领用,并做好出库登记,出库单要在有领用人和保管员双方签字。
四、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依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平安管理;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五、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推销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六、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
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七、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感官异常、蜕变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账、处理、登记并保管记录。
八、坚持库内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坚持库内卫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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