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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z

2023-05-26 来源:好走旅游网
目的

为保证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泄密,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集团的全体员工;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用计算机、网 络布线和网络连接设备。 职责

集团人力行政中心统一负责管理和维护集团各公司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脑网络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各类软件,并对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信息的安全情况检查;定期查、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具体管理办法 设备安全管理

.1 非设备维护人员,不得私自拆装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变更网络设备的 连接,对非法操作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网络重大故障的有关人员,要追究 责任。

严禁带电拔插计算机上的所有连线和设备(键盘、鼠标、打印机、软件 狗等),以防止损坏设备。

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禁止非法开、关机,关机后再次启动电脑的间隔 时间不得低于1分钟。

对外来软盘、u盘等介质应先杀毒,以消除可能带有的病毒。

严禁在开机状态下移动计算机主机等设备。

未经人力行政中心IT部门登记,不得将外来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私自接 入公司网络。 软件安全管理

计算机上使用的系统软件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各部门

使用的自购或开发的软件必须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技术员检查确认安全问题并建立软件档案后方可使用。 计算机使用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及信息资源; (2)未经防病毒检查和安全性检查,不得随意拷入外来程序及数据; (3)不得私自从因特网上下载非工作必需的软件,以免影响其他人上网的

速度。

(4)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办公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上网浏

览色情网站或下载游戏软件,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或进入交友网站。

4.3 信息安全管理

4.3.1 各计算机用户负责妥善处理本人使用的计算机上的信息,未经许可不得 随意拷贝、打印保密信息。

4.3.2不得向网络输入有害程序和信息或利用网络查询、传播各种违法信息。 4.3.3向网站发布信息必须按相关规定审批后方可发布。

4.3.4需长期保留的文件不得放置在电脑C盘,应放在D、E等盘,并及时备份

(建议采用光盘或U盘的方式,尽量不使用软盘方式),以免由于系统出错格式化造成文档丢失,如因硬盘损坏等原因造成信息丢失的后果由当事人及部门主管负责。

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泄密和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 告集团人力行政中心IT部门采取措施补救。 如原有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冲突,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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