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鞋的使用
(一) 检查标志和包装:
(1)在每双电绝缘鞋的内帮或鞋底上应有标准号(GB12011)、电绝缘字样(或英文的缩写“EH”)、闪电标记和耐电压数值。
(2)制造厂名、鞋号、产品或商标名称、生产年月日及电绝缘性能出厂检验合格印章。
(3)每双电绝缘鞋应用纸袋、塑料袋或纸盒包装。在袋或盒上应有的内容是:产品名(例:6KV牛革面绝缘皮鞋、5KV绝缘布面胶鞋、20KV绝缘胶靴等)、标准号(GB12011)、制造厂名称、鞋号、商标和使用须知等。
(4)根据新标准要求,电绝缘鞋外底的厚度不含花纹不得小于4毫米,花纹无法测量时,厚度不应小于6毫米。目前市场中,以生活鞋底代替劳保绝缘鞋的现象常有出现。就是鞋底的最薄部分,也达不到6毫米。电绝缘皮鞋外底磨痕长度应不大于10mm ;电绝缘布面鞋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4cm3;15kv及一下电绝缘胶靴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0cm3;20kv及以上电绝缘胶靴的磨耗减量不大于1.9cm3。
(二) 使用注意事项:
(1)耐电压15KV以下的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胶鞋适用于工频电压1KV以下的作业环境;耐电压15KV以上的电绝缘胶靴和电绝缘塑料靴适用于工频电压1KV以上的作业环境。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和DL409)的有关规定。
(2)穿用电绝缘皮鞋和电绝缘布面胶鞋时,其工作环境应能保持鞋面干燥。
(3)穿用任何电绝缘鞋均应避免接触锐器、高温和腐蚀性物质,防止鞋受到损伤,影响电性能。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以电绝缘鞋穿用。
(4)经预防性检验的电绝缘鞋耐电压和泄漏电流值应符合标准要求,否则不能使用。每次预防性检验结果有效期限不超过6个月。
(5)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 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6)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
(7)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8)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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