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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通河县

2023-05-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分析判定相关情况-通河县

目录

1概述 (1)

1.1任务由来 (1)

1.2项目特点 (1)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2)

1.4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7)

2总则 (9)

2.1编制目的 (9)

2.2编制依据 (9)

2.3评价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1)

2.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评价 (12)

2.4评价等级 (17)

2.5评价范围 (22)

2.6 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22)

3建设项目概况 (24)

3.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24)

3.2公用工程 (40)

3.3工程分析 (43)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1)

4.1自然环境概况 (71)

4.2区域污染源调查及敏感目标调查 (77)

4.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8)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1)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91)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94)

5.3环境风险分析 (114)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18)

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8)

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9)

6.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30)

6.4清洁生产 (133)

6.5环保投资 (134)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6)

7.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6)

7.2环境效益分析 (137)

7.3结论 (137)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8)

8.1 环境管理 (138)

8.2环境监测计划 (139)

8.3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140)

8.4污染物排放清单 (141)

8.5“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 (144)

8.6总量控制分析 (146)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8)

9.1项目概述 (148)

9.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48)

9.3环境影响预测与防治措施 (149)

9.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51)

9.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1)

9.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51)

9.7 结论 (152)

附图

附图 1 本项目在通河工业示范基地的位置图

附图2 本项目所在通河工业示范基地的功能规划图

附图 3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4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5 地下水评价范围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6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及环境风险风险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7 本项目平面布置及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件

附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3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工业示范基地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黑环函[2015]310号)

附件 4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关于通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的说明》

附件5 营业执照

附件6监测报告

附件7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概述

1.1任务由来

远达药业集团始创于1991年,已经发展成一个集科研、生产、营销于一体的的民营高科技制药集团企业,同时经营进出口贸易、宾馆服务业等产业。由远达药业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远达医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远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公司组成。总注册资本金2.7亿元,总资产逾7亿元,现有员工千余名。

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胶囊剂、颗粒剂、片剂等剂型,近三十个品种。随着远达药业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升级,哈尔滨中药六厂的市场拓展逐年扩大,营销业绩稳步增长,厂区现有建筑规模、生产能力及设备设施等要素需要与市场拓展相匹配。且随着国家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大,原厂基础条件已无法满足其改造要求。因此本次对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进行异地新建,提出了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1.2项目特点

本项目为中药生产项目,其主体工艺为提取、制剂生产等工艺,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为:

(1)中药制剂提取过程中,是为提取药材中的生物碱、甙类、挥发油、氨基酸等有效成分,其原料、辅料本身含有特殊气味,在加热提取过程中,将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异味,将会对大气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

(2)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浓度较高,将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工艺废水在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少量的NH3、H2S等恶臭类气体,将会对大气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4)厂区内暂存的乙醇有机溶剂,将会产生一定的环境风险。

根据其主要环境问题,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重点评价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风险、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要求,本次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内容“十六、医药制造业42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有提炼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因此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限制类及

淘汰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我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研究相关文件、初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制定工作方案。

二、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对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与评价,详细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影响进行了预测与分析。

三、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并给出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的工作见图1-3-1。

图1-3-1评价技术路线图

1.3.2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

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其行业类别为中成药生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1.3.

2.2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

(一)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符合性分析

(1)文件要求

对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该计划中对工业企业的要求如下:

第一条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第二条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对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在该实施细则中对制药行业

的要求如下:

制药行业要重点解决发酵尾气的无组织排放,对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安装喷淋吸收装置和生物脱硫装置,使气体的分离效率达到95%以上

对照《哈尔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该行动计划中对制药行业的要求如下:……优化工业布局。建设食品、制药、造纸、化工、表面处理等工业园区,引导并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严格环境准入。全市不再审批新增严重过剩产能的钢铁、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项目。……

(2)符合性分析

对照上诉文件,本项目位于集中供热、供气区域,不建设燃煤锅炉,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落后产能,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位于通河工业示范基地医药园区内,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设置,废气经处置后排放。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

(二)与《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提取使用水、乙醇等无毒无害原辅材料,采用多效浓缩、喷雾干燥等分离干燥技术,生产设备密闭式操作,乙醇回收系统密闭、高效,符合该政策关于清洁生产方面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采用“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好氧处理”工艺,处理完成后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通河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该政策关于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

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捕集,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后采取装置处理,符合该政策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要求。

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委托处理,药渣环卫清运,但企业应积极探讨资源化利用途径,符合该政策关于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方面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三)与《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本次环评与该审批原则逐条对照,以判断本项目是否满足该审批原则要求,详见表1-3-1。

表1-3-1与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由表1-3-1可知,本项目符合《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中相关要求。

1.3.

2.3与通河工业示范基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黑龙江省通河工业示范基地位于通河县城的东北部,人和大街北侧,鸡讷公路东西侧,规划面积4.18平方公里,规划时限为2010~2020年,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该园区规划环评于2013年3月18日通过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查(黑环函[2013]40号)。规划功能分区主要分为农产品加工基地、物流基地、矿林产品加工基地及新型材料加工区。

2015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黑龙江省通河工业示范基地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本次规划调整内容将靠近哈肇公路北侧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中部分地块调整为医药生产研发区,调整地块面积为7.0861万平方米。调整后园区总体功能分区为农产品加工基地、医药生产研发基地、物流基地、矿林产品加工基地及新型材料加工区。

项目选址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工业示范基地规划调整后的制药园区,本项目在黑龙江省通河工业示范基地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在通河工业示范基地的功能规划图见附图2。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1.3.

2.4选址与资源、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资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集中供热、集中供蒸汽,生产、生活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土地为工业用地。尽管项目的建设新增部分用电量、用水量,但本项目非高能耗、高水耗行业,项目的入驻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不会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建设基本合理。

1.4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课题组展开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本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通河县工业示范基地鸡讷公路与宏伟路交口,区域环境质量

较好,项目建设及生产运营阶段可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项目运营阶段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本次环评采纳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在按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执行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2总则

2.1编制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有关规定,从保护环境的目的出发,本项目建设前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目的是:

(1)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承载能力;

(2)根据本项目建设与项目运行特点、排污特征,预测本项目的排污量及排污途径,评价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为该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全面、可靠的环境基础资料;

(3)从环境保护角度评述建设项目及项目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与建议。

(4)提出包括排污总量控制在内的环境规划、管理以及污染防治措施,为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与决策的科学依据,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2.2编制依据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依据见表2-2-1。

表2-2-1编制依据一览表

2.3评价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3.1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采用矩阵法进行,根据本项目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将本项目行为对各类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按施工期、运营期制成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矩阵表,见表2-3-1。

表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

注:(+)-正面影响、(-)-负面影响;(0)-无影响、(1)-轻微影响、(2)-较大影响、(3)-重大影响

2.3.2评价因子

在环境因素识别基础上,进行施工期、运营期的评价因子筛选,见表2-3-2。

表2-3-2评价因子确定

2.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评价

2.4.1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选址位于哈尔滨市通河县工业示范基地医药生产加工产业区内,鸡讷公路与宏伟路交口,区域环境功能区规划为:

环境空气:属二类地区。

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属2类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通知》,松花江(宾县临江屯至通河县清河镇段)水质目标为III类水体。

地下水环境:区域执行III类地下水水质类别。

2.4.2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NH3、H2S参照TJ36-79中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1。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2。

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3。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4。

表2-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主要指标值

表2-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效声级Leq:dB(A))

表2-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表2-4-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2.4.3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生产备用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标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1类标准。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

(3)项目为中药类项目,依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要求: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后入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进入松花江。

企业调查走访了通河县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行规模,通河县污水处理厂也为企业提供

了通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的说明(见附件4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关于通河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的说明》),并到当地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了核实,当地环境主要部门对企业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的去向认可,对企业的排放标准提出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 的出水标准要求。

通河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4)危险废物贮存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贮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表2-4-5污染物排放标准

2.4评价等级

2.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取粉尘、NH3、H2S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以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 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 i定义为:

P i=(C i/C0i)×100%

式中:P 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 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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