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公费、差旅费和招待费用的暂行规定
一、办公费用管理
本公司办公费用,根据各部室等单位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实际人数,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配备、统一登记、造册,统一检查,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1、房屋维修改造。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维修、改造计划,报经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结束后经审查后,编造决算,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分批分期付款,或预付部分定金,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再分期分批付款。
2、办公用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三年以上的用具,以前的要分部室登记成册)。以后新购置的按部室或个人进行登记,每年至少检查两次,丢失或损坏者,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工作人员调动或调出本公司者要向行政部交清后再离职。
3、一般办公用品:①按部室单位或人数统一分配。②交旧领新,不论哪种方法,必须造计划,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再执行。
4、办公用车,因公用车必须先申请,由行政部总监根据任务的重要性、车辆是否在公司、车况好坏等统一安排。公车在执行任务中如出现事故要及时与行政部联系,及时解决,公车在执行任务中要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如因公车辆出现事故,按国家规定执行。公车一般不给私办私事,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私事发生事故,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5、公用车辆的一切费用必须经行政部总监签字同意,交审计部审计,董事长、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管理
差旅费实行定额补给制度,即公差人员每天生活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补给。
1、本地县(市)级及乡镇,每人每天补助60元,外地县级以下每天补助80元。
2、地级市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3、省级市每人每天补助120元。
4、首都及沿海开放城市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5、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出差,需有一人统管现金及票据。其他人不准支现金,若乘坐公司车辆出差,司机可借支往返车辆的消耗费用。
6、出差人员能返回者须回公司,确因事不能返回须请示批准后,方可住宿外地。
7、出差人员返回,须凭《出差派遣单》,车(船、飞机)票、住宿票(只做凭证,不予报销),报销往返交通费(不含市内交通费),及领取出差补助。当天返回或无住宿票者,按照标准的60%补助。若乘坐火车,报销往返硬座车票,并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坐
卧铺者仅报销车费,不再享有其他补助(特殊安排除外)。
8、销售部门人员正常业务开展所产生的差旅费不享受此规定。
9、市内公办交通费,凭《派工单证明》,每次往返报销交通费6元,月末经办人员填报销单,并填派工明细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审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报销,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用,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10、车辆费用:加油、维修、路桥、船舶,司机每次出差回来报销时,出差报销单上必须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与谁同行,同行者签名,实行一次一报,不累计、不拖延。
三、招待费管理:
招待费实行统一掌握,分级管理。即公司总招待费的支出,物质的赠送及其他由董事长、总经理掌握,分三级管理。
1、一级招待:为了公司的发展能起到大作用的,处级、地级、省级以上的有权威的领导,每次招待费1000元至1500元。
2、二级招待:科级以上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实权人物且对公司有能力作出贡献的实权派,每次招待费600元至1000元。
3、三级招待:经常有业务往来,签订业务合同,能帮助公司起到一定作用的客户,每次招待费300元至600元。
4、有业务专长,能写会画的名人,每次招待费260元至300元。
5、为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进行扩大宣传汝阳刘毛笔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实用价值、收藏价值,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到仓库保管负责人开出库单领取。
6、公司为了某项任务的顺利进行,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送的其物品,经办人、财务、仓库知情人员必须绝对保密,否则后果自负。
7、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招待标准,到公司规定的部门领取招待券,以备报销审计使用。
8、对个别需要特殊招待的事先向董事长或总经理请示重批。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实行。
2013年7月2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