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校区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活动和培养学生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仁和区平地校区。
学校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平地街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举 办 者:仁和区人民政府。
管 理 者:仁和区文化教育局。
学校一九一七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册并成立,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受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校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行统一领导,民主公开办学。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按全日制小学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标准,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科学的头脑,健康的体魄,艺术的修养,服务社会的精神。学校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认知能力,独立生存,协同合作等现代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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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竭力挖掘学生丰富的个性优势和潜在特长,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二章 办学宗旨
第四条 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提高全民素质,为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的品德,初步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初步具有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的小学毕业生。
第五条 学校办学宗旨:“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本”。培养“基础实、素质优、能力强、有特长、身心健康”的一代接班人。“为孩子打好做人底色,为孩子夯实基础文化知识,为孩子一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 办学目标: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实践创新、办出特色。
第七条 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一)校训:团结守纪,勤奋向上;
(二)校风: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开拓进取,实事求是;
(三)教风:敬业爱生,严谨治教,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四)学风:尊师敬友,勤学好问,求异多思,全面发展。
第八条 学校牢牢抓住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思想。坚持以课堂为中心,科研为先导,质量为生命,以特色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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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点、线、面”管理模式。形成以校长负责制下的‘中心点’;以学校行政、各部门处室、学科教研组长的“三级责任纵抓一条线”,工作深入落实,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学校工会、团支部、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横管一个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校长根据需要可聘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并注重培养青年干部。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权力。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指挥权、人事财物管理权。各部门处室工作承诺誓言:
(一)校长室:校长是师生的示范者和服务者,是学校管理、经营者和策划者。为了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竭尽全力工作。
(二)教导处:上对校长负责,下对师生负责,树立“服务胜于管理”的理念,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领导没想到的想出来,老师没看到的指出来,学生没做到的点出来,真正做到“导”的作用。
(三)总务处:以人为本,服务第一,为学生着想,为老师着想,为学校发展着想,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物质保障的。
(四)教师:面对新的课程改革要求;面对学生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知识;面对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
第十一条 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领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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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学校一种基本方式(工会为教代会常设机构),应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三条 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设立隶属于教代会的校内教师议事小组,由党、政、工、团的有关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 落实三级责任管理,纵抓一条线,工作深入落实;横管一个面,整体工作上台阶。做到确确实实各级干好各级的事,做到目标→责任→权利→利益挂钩,充分发挥各行部门、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的作用。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权力。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指挥权、人事财物管理权。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过程跟踪管理检查”模式,等级划分,量化评估的方式,对教职工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检查,其结果作用于教职工聘任、晋职、晋级及活工资评定等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通过家长学校对外开放,通过三结合教育网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社会(家长)的问卷调查,检查自己的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九条 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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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小学德育大纲》为准则,以《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点,结合学校实际,以《学校德育管理方案》为依据,以《班级建设管理方案》为主要渠道,作为对学生实施日常教育和管理的统一要求。充分体现当今时代、未来社会和国家的要求,努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和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并充分体现出良好的教养、健康的心理、创新的意识、展露鲜明的个性等特点。
(二)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全员育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
2、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3、坚持正面教育,实行赏识教育和激励教育,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歧视学生。
4、营造浓郁的德育氛围,在环境课程的开发中突出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
(三)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一体化教育网络、班主任工作,品德与生活课、品德与社会课,各科教学渗透,各种科技、文体活动,班级活动,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校园文化熏陶,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要注重各种教育的有机联系,发挥教育的整体效应。
(四)加强德育常规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考核制度,并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网络,以求教育的持续性和有效性。逐步形成我校德育工作的“亮点”,着力探索和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德育格局。开展丰富多彩的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具有鲜明主题性参与性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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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里泼民族文化教育为德育生长点,各学科在课题研究、课堂上要渗透里泼民族文化内容教育,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培养民族精神,让学生在民族文化的熏陶中提高综合素质。
(六)学校将里泼民族艺术教育融入教育的全过程。突出校园文化特色,展现学校独具韵味的人文精神,通过开展艺体活动,使学生在艺术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努力使学生通过艺术教育完善人格,丰富个性,培养情趣,增长知识,健康体格,健全心理。
(七)抓好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感染人,以崇高的品德和良好的言行教育人、引导人。
(八)学生培养目标
良好的教养:培养学生知书达礼,学会尊重,学会自理,品行得体,学会做人。
健康的心理:培养学生对待困难,学会克服,学会适应,积极向上,学会奋斗。
创新的意识:培养学生异想天开,学会畅想,学会发问,标新立异,喜欢探究。
展露的个性:培养学生形成爱好,学会选择,发展特长,善于表现,勇于进取。
(九)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十条 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
(一)学校主动与社会取得联系,发挥社会教育的作用,争取社会支持学校工作,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应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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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召开家长会,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水平,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加强活动课的力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学科艺术、科技、劳动、体育等各类社团活动和兴趣组活动,并将活动课的列入课表,列入学校的议事日程,把活动效果列入教师考核目标。
第二十一条 教学工作
1、实施国家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新课程改革纲要,使用各级统一规定教材,开发校本课程,以校本课程创学校办学特色。根据教学大纲,新课程改革纲要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足开齐课时,保证课程计划全面落实。
2、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建立以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为教学研究机构的三级管理模式;不断对教师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学习方法、考试评价方法进行研究,加强网络、媒体、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3、加强制度管理,重视过程管理,落实检查管理。
4、建立各层次的教研组织,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师教学的评价制度,坚持每学年的教育学观摩评优制度,坚持行政随机听课的作法,有关教学的各项评比检查结果,均记录于教师的业务档案。
第二十三条 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学校设立教学质量标准,学校要求“合格率”,“优生率”并以提高教学幅度为标准,衡量和检查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以及进步情况。建立全面评价教学质量的科学标准,按有关规定举行考试和考查,通过各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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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学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开设外语课程和 现代教育技术课程。
2、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
3、加强学法的指导,教会学生学会学习,让学生终生收益。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培养学生“八会八能”--会自学,能质疑;会思考,能领悟;会比较,能判断;会分析,能运用;会探究,能创造;会收集,能处理;会欣赏,能鉴别;会锻炼,能健康。)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备课、上课、批改、辅导和考核)
5、加强校本教研工作,重视教研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6、加强教学质量的检测和监控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
第五章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国务院颁发《小学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设置学校分管领导主抓学校卫生工作,全面实施师生保健、预防、体检,进行青春期教育、良好卫生行为习惯教育等工作。创设一个美化、净化、绿化的育人环境。健全卫生资料档案,包括统计、报表、卫生工作手册、健康教育计划、进度计划总结等,按规范程序收集整理入档。
1、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国家推行的体育锻炼标准通过体育课及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让学生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并且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强身健体活动。确定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和活动,组建学校运动队,并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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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参加区,市,省级各项比赛.认真做好广播操和学校自编的民舞操,充分展示学校教育的特色和学生的精神面貌。
3、每学年对学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检测,力争优秀达到35%,良好达40%,合格达99%。
4、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从认知和行为方面培养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治疗,定期为学生体检,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5、从生理卫生、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三方面将工作做细做好,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杜绝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各类事故。加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教育,保障师生安全。
6、优化育人环境。学校的环境、校舍、设备、教风、校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符合小学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需要。
7、学校应加强饮食卫生的管理,配备的后勤人员要每年进行体检,符合上岗条件才能上岗。食堂结构布局合理,内部卫生,操作程序规范,防止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现象出现。
第六章 科研工作
第二十五条 将课研工作视为教师业务提高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中青年教师要努力做到人人有科研任务,个个会课题研究。
第二十六条 建立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课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活动。 通过课题研究工作优化教师队伍,优化教育教学过程,优化教育教学评价,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 建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每年学校组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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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教学科研专题会,每位教师在一学年内应完成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学校对获区、市级以上奖励或发表的论文,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和表彰。
第七章 关于干部教师的聘任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校长根据上级规定的干部职数,•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聘请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及主任助理,聘期为1——3年。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纪的干部,有权中止任聘。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制。聘任、聘用教师和职工,任免各村小、各年级组负责人,按年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估,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
1、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人格上充分尊重教师;在政治上充分信任教师;在思想上严格要求教师;在工作上大胆依靠教师;在生活上热情关心帮助教师。
2、建立、完善教师工作的各种考核制度,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学校鼓励教师业务进修继续教育,40岁以下教师要在相应的时间内取得专科学历,并会操作计算机。学校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鼓励争先创优。
第八章 财务、后勤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后勤、财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并认真履行服务项目的承诺,提高办事效率,让教师、学生及家长满意,最大限度地为学校发展保障办学资金。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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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学校经费以财政按规定拔给学校的经费为主。学校事业收入.在不违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学校大力发展勤工俭学,多渠道创收用于弥补学校经费不足,保证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需要。
第三十三条 后勤、财物部门应降低成本,节约开支,集中相应的资金,用于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的改善,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按规定申请拨款。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违规收费。
第三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接受国家物价、审计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代会的监督、审查,定期向教代会进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好用好经费。搞好年度经费预、决算。
第三十六条 学校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不得随意转让、拍卖,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学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严防国家财产流失和浪费,保证物尽所需,物尽所用。加强校园和教育教学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的重大管理制度有:
一、监督机制保证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监督保证作用。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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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充分发挥家长和各级家委会的监督作用。
(四)定期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小主人的作用。
(五)倾听社区的反映,发挥社区的监督作用。
二、主要学校管理制度:
(一)《平地校区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平地校区工作考核评估细则》(量化评分表)
(三)《平地校区领导班子分工及量化考核表》
(四)《平地校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管理方案》
(五)《平地校区教学常规工作管理制度》
(六)《平地校区村小规范化管理方案》
(七)《平地校区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八)《平地校区学校师生安全管理制度》
(九)《平地校区后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十)《平地校区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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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平地校区食堂责任目标管理方案》
(十二)《平地校区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十三)《平地校区学生德育管理方案》
(十四)《平地校区班级建设管理方案》
(十五)《平地校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十六)《平地校区教职工考勤制度》
(十七)《平地校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手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经校务会研究后处理。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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