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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XX国资公司提供贷款元担保贷款的请示
XXX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为解决XX高速和XX高铁项目资本金,我院20XX年11月以XX院为融资主体向兴业银行XX分行贷款共计XX亿元,贷款将于20XX年11月17日到期,且在20XX年XX月已纳入XX省财政厅隐性债务系统,同时全额申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测平台。
由于我市资金困难,暂时无法一次性偿还上述到期债务,经我院与兴业银行XX分行多次对接洽谈,最终同意XX院到期偿还本金XX亿元后再贷款XX亿元。
一、融资方案
(一)融资主体:XX院
(二)金融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三)(三)转贷方式:先还后贷,拟于20XX年XX月8日,提前偿还XX院X亿元本金,XX月11日放贷XX亿元。
(四)(四)转贷金额:XX院XX亿元。
(五)融资期限:XX院3年。
(六)融资利率: 3年期利率6.5%/年。
(七)还本付息方式: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八)资金用途:置换到期存量债务。
(九)增信措施:X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还款来源:以XX财政统筹资金在十年内化解完该笔债务。
(十一)反担保措施:XX财政局作反担保。
二、请示事项
恳请贵公司同意为XX院置换到期存量债务向兴业银行XX分行贷款XX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妥否,请批示。
XX院
20XX年XX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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