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 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必须搭设作业平台。
(2)砌体墩台施工应遵守上述4.6.5砌体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3)使用起重机吊装材料、构件应遵守《市政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现浇混凝土墩台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规定混凝土浇注方法、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墩台模板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个施工阶段中最大施工荷载组合的要求,其连接螺栓应经计算确定。
(2)作业平台不得和模板、支架相连接。
(3)墩台混凝土中填放块石时,填方放数量不得超过混凝土体积25%。
(4)采用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滑模施工应符合现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的规定。
2)参加滑模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滑模施工中应经常与当地气象台、站取得联系,遇有雷雨、六级(含)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施工,并将作业平台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固定牢固,人员撤离,切断通向平台的电源。
4)采用滑模施工的墩台周围必须划定防护区,警戒线至墩台的距离不得小于结构物高度的1/10,且不得小于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模板施工应根据墩台结构、滑模工艺、使用机具和环境状况对滑模进行施工设计,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液压滑动模板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加工,具有合格证和全部技术文件,进场前应经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7)滑升作业前,应检查模板和平台系统,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电气接线,确认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检查液压系统,确认各部油管连接牢固、无渗漏,并经试运行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8)滑模系统应由专业作业组操作,经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浇注和振捣混凝土时不得冲击、振动模板及其支撑;滑升模板时
不得进行振捣作业。
10)滑升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保持作业平台和模板的水平上升,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1)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便携式照明应采用36V(含)以下的安全电压。固定周明灯具距平台不得低于2.5m。12)拆除滑模装置必须按专项方案规定进行。
(5)现浇混凝土柱式墩台施工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V型柱混凝土应对称浇注。
2)帽梁的悬臂部分混凝土应从悬臂端开始浇注。
3)在墩柱上设预埋件支撑模板时,预埋件构件应由计算确定。4)混凝土入模时,卸料位置下方严禁有人。
5)人员在狭小模板内振捣混凝土。应轮换作业,并设专人监护。(6)改建工程中,现况混凝土墩台改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主梁拆移后进行施工时,吊梁应采用起重机进行。2)主梁顶升后进行墩台加高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顶升(卸落)用的千斤顶应完好、有效。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
②千斤顶顶升(卸落)作业时,必须备保险垫木,当主梁顶升(卸落)高度符合要求时, 立即在墩台上放入保险垫木,待确认垫木稳固后,方可落梁。严禁千斤顶长时间承重;
③同一端顶升(卸落)使用的千斤顶规格、型号应一致,顶升(卸落)时,起落速度应均匀、一致,每次升降形成不得大于10cm;
④两端主梁顶升(卸落)应对称、交错进行,不得同步升(降);⑤新浇筑的墩台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安装主梁。3)原墩台混凝土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凿岩机凿除时,应符合上述4.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②原墩台不全部拆除时,不宜采用爆破方法进行;
③需采取爆破方法拆除时,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
3.装配式墩柱、盖梁
(1)起重机安设墩柱准确就位后应用硬木楔或钢楔固定,并应采取支撑措施,经检查柱体稳定并符合要求后,方可摘除吊钩。
(2)墩柱安装后应立即浇注杯口一次浇注;待混凝土达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硬楔浇注二次混凝土;待杯口全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可安装盖梁和拆除支撑。
(3)在墩柱上安装预制盖梁,应对墩柱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4)预制盖梁就位后,应及时浇注接头混凝土。接头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墩柱的临时稳固设施。
(5)采用预制混凝土管做柱墩外模时,混凝土管节安装就位后,应对其采取竖向稳固措施,保持浇注混凝土时管模的稳定。4.支座安装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支座的种类、质量、安装高度规定支座安装方法、使用机具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支座应在架梁前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形成文件。
(3)较重的支座应采用起重机吊装。吊装支座时,当支座吊至距支撑面上50cm时,支座安装人员方可靠近,利用工具配合支座就位。
(4)安装支座遇焊接作业时应遵守《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的有关规定。焊接区域下方严禁有人和易燃物。
(5)支座安设中使用环氧树脂砂浆或浆液时,应按设计和原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配置,配置现场应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5.回填土
(1)桥台结构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台背和锥坡回填土。台背与锥坡应同时回填土。
(2)轻型桥台应待盖板和支撑梁安装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进行台背回填土。二端桥台的台背回填土应对称进行,高差不得大于30cm。
(3)门形钢构应两端对称、同步回填土。
(4)拱桥台背填土宜在主拱安装或砌筑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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