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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当下中国同性恋婚姻不应该合法化·总结陈词

2023-10-05 来源:好走旅游网
认为合法化是一个过程,我们现在可以先推行、宣传同性恋婚姻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啊首先给我们偷换了一个概念。(合法化)对方辩友说合法化是一个过程,那我就来用反证法给大家论证一下,好,我们先假设婚姻合法化就如对方辩友所言是个过程吧,那这个过程是不是就应该是指同性恋婚姻由不合法到合法的一个过程呢,那好,我们来看看事实根据是什么,我国的法律在1998年以前都把同性恋定为流氓罪的,那在98年以前,同性恋都非

法了,同性恋婚姻还可能合法吗?那对方辩友口中的合法化这一所谓的过程,是不是就从98年之前一直到未来呢,那我们今天的辩题就不用辩了,因为我们一直都在合法化,还说什么应不应该啊!

我们说啊,不合法和合法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段,而且啊也不存在一个时段是一半合法一半不合法,所以合 法化就必然是一个点。既然是一个点,我们今天讨论就应该是中国当下应不应该立法保护同性恋婚姻。

为什么要强调当下立法呢,那是因为当下是我们的社会意识的限制,就是说我们现在社会态度等等外界条件都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如果对方辩友今天仅仅只能给我方论证我们现在是应该在推行同性恋婚姻,最终实现婚姻合法,那您方的观点就不能被论证,因为等您推 行完了,早就花开花谢,物是人非,唯一不变的就剩那点理想了,怎么还能算是当下呢。

看完对方辩友的概念,我们来看看他们的标准,

对方辩友列了双层标准,可是我们知道,一样东西,它要是有两个标准的话,那这两个标准必然是不冲突的。可是反观对方辩友的标准,其一是保护同性恋者权益,其二为构建和谐社会,要使这两者不冲突啊,就必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保护同性恋者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广泛认识与态度,这显然是与中国的现状背道而驰的,也就说明了当下中国必然无法做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很期待听听对方辩友是到底如何通过一个佐证我方立场的标准来论证您方立场的。

对方辩友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可是我们知道啊,法律这样东西,不管是定制还是实施,那都是国家大事,一件国家大事如果仅仅考虑到少部分人的利益,而对其他95%以上的人不闻不问,那我想,这必。然不是一个好的决策,我们的政府和人大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所以对方辩友如果今天仅仅是为了同性恋者摇旗呐喊,而不管社会的资源配置,不顾其他民众的看法,不理和谐社会的发展,那您的想法也必然不会被国家所采纳,当下中国同性恋婚姻也必然不应该合法化

对方辩友概念模糊,标准偏颇,即使逻辑再完美,也不可能是一个有效的推断更何况其逻辑也是漏洞百出啊,至于对方辩友的逻辑到底是如何为所欲为的,且听我方三辩分解。

承认歧视,认为婚姻合法化可以有效地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同性恋现象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对方辩友的辩论基础和辩论目的看似和我方一样,都是基于中国广泛存在歧视的现状,要为同性恋朋友们寻找一条光明之路。可是那看似同样的基础和目的却推出了截然相反的两条道路,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就在于,这看似一样的东西,实质上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从对方辩友的标准就可以看出来。

今天对方辩友列了双层标准,可是我们知道,一样东西,它要是有两个标准的话,那这两个标准必然是不冲突的。可是反观对方辩友的标准,其一是保护同性恋者权益,其二为构建和谐社会,要使这两者不冲突啊,就必然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保护同性恋者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大众的广泛认识与态度,这显然是与中国的现状背道而驰的,也就说明了当下中国必然无法做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

今天对方辩友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可是我们知道啊,法律这样东西,不管是制定还是实施,那都是国家大事,一件国家大事如果仅仅考虑到少部分人的利益,而对其他95%以上的人不闻不问,那这必定是个错误的决策。所以对方辩友如果今天仅仅是为了同性恋者摇旗呐喊,而不管社会资源配置,不顾其他民众看法,不理和谐社会发展,那您的想法也必然不会被国家所采纳,当下中国同性恋婚姻也必然不应该合法化。

对方辩友总是在给我们灌输一个思想,那就是,我们现在没什么,就要去创造什么,缺什么,就去补什么。这一点我方也是深信不疑啊,可是对方辩友在这里做了一个小小的偷换,是不是我们现在补什么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有什么了呢?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效仿一下对方辩友,这样推论呢?今天啊,有很多人在为争取同性恋权益而努力,同性恋的权益也在不断提高,那是不是就可以论证出其实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了呢?

基于这个前提啊,对方辩友摆出了他们的主线:我们现在确实,歧视很严重,所以国家要颁布法令去让更多人知道歧视是不对的,以此来推动同性恋权益运动。

我们说啊,一步法令的颁布,必须通过人大,而人大,必定代表人民,如果歧视很大,法令可能被颁布吗?这早已经不是一个皇帝颁圣旨的年代了啊!

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法令的颁布与实施是要有社会消耗的,而对方辩友这种舍本逐末的立法态度,不理婚姻法能否真正为同性恋婚姻服务,而妄图仅仅通过从一个派生出来微乎其微的倡导力就来证明其必然性是不是有点牵强呢,毕竟国家资源不是无限的,即便是要推动同性恋权益合法化,我们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更高效的方法呢,难道对方辩友今天只想说因为要合法所以要合法吗?

退一万步说,即使今天真的有这样一个救世主,让婚姻法走出荆棘,面向大众,可是它能让我们的同志们在一夜之间摆脱歧视吗,如果能的话,只能说明本身歧视同性恋的人群就极其之少;如果不能的话,那就是说,婚姻法虽然颁布却没有施行的主体,那就是一纸空文! 试问又为何而应该呢??

不承认歧视,认为婚姻合法化已经是顺理成章的事

谢谢主席,大家好。

听了两份一辩稿,我想大家都有点晕头转向了,那么让我来带大家梳理一下双方的观点。

今天双方之所以观点不同,其实是因为有三个分歧产生的,

第一个就是前提的不同,对方辩友坚定的相信当下中国的现状是不存在对同性恋者的歧视的,对方辩友的理想很丰满,可是现实很骨感,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去

年12月云南大理有一个曾经热衷于防艾事业的志愿者公开向记者表示自己再也不愿意从事艾滋病志愿服务工作了,原因就是他们曾经为了防艾事业与同志接触,结果被打上了“男同”的标签,生活从此走出正轨。仅仅是因为疑似啊,就已经被身边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了,那如果真的是,岂不是真的要苟且偷生了?面对如此现实,对方辩友还敢说世界充满爱,同志无歧视吗?

第二个分歧就是标准不同

今天对方辩友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可是我们知道啊,法律这样东西,不管是制定还是实施,那都是国家大事,一件国家大事如果仅仅考虑到少部分人的利益,而对其他95%以上的人不闻不问,那这必定是个错误的决策。所以对方辩友如果今天仅仅是为了同性恋者摇旗呐喊,而不管社会资源配置,不顾其他民众看法,不理和谐社会发展,那您的想法也必然

不会被国家所采纳,当下中国同性恋婚姻也必然不应该合法化。正是基于对方辩友对目的考虑的局限性,他们才会天真地认为现在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不想原来是革命尚未成功,尔等还需努力啊!

由前面两者的分歧必然导致了第三点分歧,那就是对可行度的认可不同,对方辩友今天论证的逻辑就在于必然了可行了就应该了,那是不是说必然和可行是应该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呢?那我今天只要舍弃其一,您方的观点就不能得到论证。(如果我可以把两点都舍弃,那您方的观点是不是就万劫不复了呢)我们说啊,历史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前必然要经历一个反歧视法生效的过程,这是社会包容度达到一定水

平的标志,所以婚姻合法化是无法脱离反歧视更无法先于反歧视而产生的。这并不是我方的循环论证,而是归根结底当下的包容度无法给予婚姻合法化可能性。

(好,那我们再来看看必要性,我方承认有必要性,可是有必要性又怎样,有必要性就意味着当下应该吗?那98年,01年,同样有必要性啊,是不是说其实那时也应该,那到底什么才叫当下应该请对方辩友给我们解释一下。

今天我方之所以说在当下中国同性恋婚姻不应该合法化,并不是说同性恋朋友们的权益不应该得到保证,而是说基于一个同性恋还没有被广泛接纳的前提我们不应该如此冲动啊,欲速则不达,一个做大事的人从不缺乏一种隐忍待发的精神和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魄,想当年改革开放之时,如此严峻的国际形式都没能让我们乱了阵脚,更何况是在现在这样一个包容度越发提高的态势下同性恋婚姻的问题呢?)

*从我们当代教育的角度说,对方辩友是如何理解:打是疼,骂是爱:这句话的啊?

其实我们和对方辩友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就像父母都是爱孩子的,可是我们解决问题就像教育一样啊,方法很重要,事情要成功,只是有理想就行了吗?要是那样,那我还上什么学啊,天天坐床上想就好了

*是不是所有必要了可行了的事就应该去做呢,那我今天饥肠辘辘,快要饿死了,那么这个时候有个小朋友拿着根棒棒糖从我面前经过,那么对于我来说,我有必要把握住机会来维持生命,也绝对有战胜那个小孩的可行性,那我是不是就应该去把那根棒棒糖抢过来呢。

*同性恋的短期情感,滥情,艾滋肆虐„„必要性 如何解决

我方虽然承认婚姻合法化尤其必要性存在,但是它绝不是因为像对方辩友所说的滥交等等现象的产生,现在婚姻合法化了,同性恋就不会滥交了吗?

*对方辩友举出如此繁多的社会问题,其实都只是由一个问题派生的,我们解决问题要追根溯源啊,要针对主要矛盾,对症下药,所以其实我们真正要解决的是社会家庭的压力啊,所以我方才大力提倡要反歧视啊!

*对方辩友看到群众在一步一步开化,社会包容度在一步一步提高,可是提高又怎样,提高就意味着同性恋婚姻应该合法化吗?那么我知道了, 98年其实也应该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因为同性恋非罪化了,这是提高; 2001年也应该合法化啊,因为同性恋非病化了,这也是提高啊。同性恋权益运动不断发展,人们不断减少歧视,那对方辩友您可以总结一下,其实我们随时都应该合法化啊!

*对方辩友根据一个趋势就论证条件成熟,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效仿一下,这样推论呢?今天啊,有很多人在为争取同性恋权益为努力,同性恋的权益也在不断提高,那是不是就可以论证出其实同性恋婚姻已经合法了呢?

*我们知道啊,必要性也分大小哦,否则必要事千千万,你让国家如何选择呢,而对方辩友只说必要,避而不谈其迫切性,是不是因为你们自己内心深处其实也相信,这个事可以缓一缓再来。那为什么要缓一缓呢,就是为了让可行性更高啊,明明可以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不冒风险地在前人开辟的大路上前进,对方辩友却偏偏选择一个没人走过的羊肠小道去探险,这可是我们的国家啊,敢问对方辩友是何居心呢?

*是不是所有必要了可行了的事就应该去做呢,那我今天饥肠辘辘,快要饿死了,那么这个时候有个小朋友拿着根棒棒糖从我面前经过,那么对于我来说,我有必要把握住机会来维持生命,也绝对有战胜那个小孩的可行性,那我是不是就应该去把那根棒棒糖抢过来呢。

*对方辩友把我方观点全都包住也不嫌噎得慌,您的胃口也太大了点吧

*对方辩友,您的合法化过程也太长了点,那用您这个万能辩论不仅可以论证今天这个辩题,还能论证中国以前婚姻应该合法,也能论证中国未来婚姻应该合法了

*对的就应该去做,法律就应该站出来维护其正当权益啊

对方辩友怎么看待什么是对的,什么事错的

我们知道从古至今,人由原始到文明,对的东西在不断改变,那是人认知的改变,当人一步一步认可了,接受了,那么它就是对的,否则它便是错的,对方辩友要想站出来说同性恋婚姻是对的,那么就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要么您是救世祖,要么多数人都认为他是对的,所以立法之前我们要知道这件事是对的,我们还是得反歧视,靠群众的认识

当然是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了,但是没有说有真理可以万世皆准啊!

*反季蔬菜,社会跨跃式发展

*对方辩友一直说应该,应该做和当下应该做是一样的吗?

那我们有很多事情应该做,社会还应该大同呢,可是如果当下就做,夜不闭户的话,那只能是四台笔记本全葬身贼腹的惨剧啊!

从对方辩友的一、二辩的陈词来看啊,今天对方辩友反对我方观点的最根本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啊没有为广大的受歧视的同性恋朋友们着想,一直处在一个多数群体的优越角度去站着说话,那自然不腰疼了啊,风凉话都是我们这群没良心的人说的。但是如果我现在说我方也坚定地认为啊同性恋应当受法律保护,同性恋婚姻应当受法律保护,同性恋的权益应当受法律保护,那么对方辩友的打点是不是都不攻自破了呢?

*(献血法),对方辩友说因为献血法是98年定的,所以不具现实参考价值,可是现在难道不在施行嘛?那照对方辩友逻辑,清朝绝对不是封建社会了,因为封建社会是几千年前定下来的啊,这样的说法我们能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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