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建筑面积 平米。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姓名或名称: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居住 ,居住人数 人、最多不得超过 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口头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
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租金不变,付款方式 ,支付时间为 。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如乙方超过2日未付租金,须按日加租金0.5%滞纳金,超过15日未付则视为自动退租并按合同条款规定办理。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宽带网费、电视收视费等(乙
方使用的)费用。
(二)甲方承担该房屋的物业费、取暖费、室内设施维修费。
第六条 服务方
服务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尽力调解甲乙双方合同期间纠纷。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若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维修拖延,并对乙方的固定财产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价赔偿;家电维修费用,因使用不善造成的家电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因老化造成的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对双方造成的损害双方均免责;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欠费、纠纷问题,及协助防盗安全,住房质量安全。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信息。
第九条 转租
房屋不得转租。不得交给中介。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内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尽到通知义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三次以上造成邻居投诉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约的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违约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持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单月租金支付违约金和押金。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可以提前 日通知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单月租金支付违约金和押金。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单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附加: 1.乙方应善待甲方提供的家具家电,不得出借、出租、故意损毁。 2.乙方应尽量保持房屋墙面地面整洁,不得随意在墙上乱画,钉钉子。不得改动房屋格局。
3.租房期间管理好水电及煤气,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损失或周围邻居损失的,乙方要照价赔偿,与甲方无关。
4.有线电视费乙方交甲方。甲方代为缴纳。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室 内 家 电 、家 具 清 单
不 计 新 旧 只 计 好 坏
名 称 品牌型号 数 量 名称 洗衣机 小橱柜 冰箱 电视机顶盒 空调 名族浴霸 彩电 沙发 热水器 窗帘 衣柜 茶几 床 燃气灶 床头柜 橱柜 电脑桌 抽油烟机 电视柜 电卡 燃气卡 钥匙: 电表读数: 水表读数: 煤气(天然气)读数: 数量 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退还。□无纠纷 □附以下说明: 房 确认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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