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所供品种:1.蔬菜类;2.豆制品类;3.调味品类;4.水产品;5.干菜类;6.其它类。)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各类资质证明齐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建立订、供货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证货品的质量和安全,特订立安全责任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必须来源于国家批准生产的正规合法厂家,非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二、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定型包装物品,必须包装完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QS”认证、近期的检测报告等各类标识,凡标识不全或模糊不清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三、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非定型包装物品,必须有相应的检验证明、合格证等标识(蔬菜、瓜果类农药不准超标),如标识不全或农药超标的物品,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出现伪劣商品,假冒商品,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外,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为甲方供应的各类物品,如导致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食物中毒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自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学校缴纳诚信保证金人民币500元,如无违反,合同终止时无息返还。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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