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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

2020-02-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人保部:失业者参医保个人无需缴费

2011年07月05日07:09新京报[微博]韩宇明我要评论(0) 字号:T|T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做了详细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在异地转移时,其职工医保也随同转移。 【参保办法】

可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

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

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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