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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村安全专干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2022-11-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村安全专干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负责村组水上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到各家各户,每月组织村民学习1-2次。 三、督促船主、驾驶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止村民违章行为。

四、督促船舶办证办照,经常检查船舶技术状况,发现船舶违章及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整改到位。 五、坚守渡口、码头、加强源头管理,每天船舶开航前进行航次登记,制止超载和非法营运。

业务员交接制度

一、坚持“货主满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的服务理念,对货主的货物安全负责,承担由汽车运输中造成的货损货差全部负责。

二、在承运汽车运输业务后,由公司业务和驾驶员共同负责,对货物数量、包装进行核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签字认可。

三、认真核对运单填写的内容,核对箱号、施封号和箱体有无异状,严防货物湿损与短件,把事故堵在动车前。 四、加强防雨和货物加固工作,凡超出车帮的货物必须用绳索加固,怕湿货物必须加盖篷布。

五、货物运到后,认真填写货物签认单,填全车号、箱号、品号、件数等要求,并由收货人签认,收回领货凭证。

技术科(设备)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铁道部、局工务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配套的旧轨料、道口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细则、标准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线路技术图表管理工作,及时修改设备图表,确保现场与图表一致。 3、负责道口维修、专项整治及成本管理、控制、分析; 4、负责道口备用料统计、补充工作;

5、负责组织线路设备春、秋检,做好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建立设备隐患库,及时提报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 7、负责旧轨料年报上报及调拨管理工作。

8、负责代维修、军事专用线的管理、验收、维修和合同签订工作。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因道口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因道口设备养护维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因设备隐患库建立不完善,数据不真实,未按设备严重程度制定措施,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

1.每半年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年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 2.组织开展春秋检活动,根据段内线路设备现状建立完善设备隐患库,段自行解决问题倒排计划限期整改。需专项整治项目制定详细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限时处理。需路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报路局申请解决。

3、每月对管内道口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明确处理期限及责任人限时处理。

4、及时提报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批复后办理招投标、开工施工手续;按施工进度做好施工作业管理及验收计价工作。

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库房保管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库房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库房的安全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掌握库房各类物资的存放特点和注意事项,保证库房物资按规律存放。 3、加强责任心,对库房物资要经常检查,要防止霉、烂、锈、虫蛀等现象。

4、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观念,注意防火、防毒、防盗窃、防爆炸等工作,确保库房安全。 5、要做好贵重和精密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要防止化学药品的挥发和腐蚀。 6、因失职造成的损失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前款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和其他与公路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省交通厅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省交通厅直管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州(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内,按照项目隶属原则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后续工程增加从业单位时应当及时报审。

第六条建设单位报审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有关资料应当包含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公路建设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 (二)项目审批文件;

(三)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在招投标文件中是否执行了不低于投标价1%的安全生产费用报价,以及拟使用此项费用的计划;

(四)从业单位的项目安全生产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分管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针对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处区域,重点分析各合同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或部位(施工中的一般规定、施工准备控制及个体防护除外),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六)建设单位对从业单位以上第(三)至第(五)项内容符合性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交通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自收到建设单位上报的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在开工安全条件达标通知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待符合条件后,申请人重新报送有关材料。

第八条从业单位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安技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考核严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

二、全心全意为经营者服务,负责与交警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公司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出现交通事故深入现场,并负责公司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索赔工作。

三、负责搞好每月一次的安联组学习活动,驾驶员培训及考核,总结推广交通安全经验,对重大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减少事故的措施。

四、负责车辆转移、过户、新车落户及相关业务、跟踪服务。

五、负责公司保修厂的安全生产,保证每月检查一次,二级维护按照标准操作,保证车辆不拖保、漏保。 六、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总则

一、为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努力消除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2014,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在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以及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出现毒害等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本预案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具有易燃、毒害、腐蚀、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三、本预案为处理范围内各类重大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抢修危险源,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二)组织消防灭火、消除泄漏、抢救受害人员。

(三)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四)抢救、转移危险货物及物资设备。 (五)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六)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七)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险程度。 (八)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设立组织机构。设置重大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此项工作。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修改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2)迅速了解事故的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对上级汇报工作并作出判断,做出决策。 (3)组织落实和部署现场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对事故处理、人员疏散和施救工作的指示。 (3)、联系具有事故源处理经验的背景知识的专家,获取专家意见。 (4)、协调救助运输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4、抢险处理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

成员:根据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抢险组成人员,同时调集外企业抢险人员进行联合抢险。 主要职责:

(1)负责对事故的处置,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抢救受伤人员。 (3)配合做好急救物资的运输和发放工作。 (4)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联络协调医疗单位全力做好各类人员抢险工作,并运送急需药品至事故现场,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及时联系120救护车。

(2)配备足够的常用急需药品和救护器材,确保使用时能及时提供。

(3)配合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监测和清理消毒,预防控制二次事故的发生,保证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协助向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精神和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5)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后勤保障组 组长职责:

(1)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2)集中力量,保证抢险救护物资及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的供应和落实。 (3)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处理伤亡的救护工作。

(4)负责沟通联络现场各部门之间,现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5)统筹安排,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各级现场救援小组的及时联络,确保救援工作的不间断。 (6)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治安保卫组

组长:发生事故企业分管负责人

成员:发生事故企业的治安保卫人员,联防救助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开展工作。 (2)负责联系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及交通管制工作。 (3)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并进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

(4)负责或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的撤离。 (5)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努力减少事故现场的无关人员。 (6)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装卸、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危险货物等作业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负责;

(1)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预案。

(2)采取以自救为主,以属地属系统属行业为辅。

(3)组织本单位的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演练,配备主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4)对职工进行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 (5)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实际,及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事故报告程序与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要求,各部门迅速拔打110、119、120报警,同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4、事故发生单位应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1、危险货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2、事故发生单位确定危险货物事故未能有效控制,应当向当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启动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启动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由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3、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各项救援均以单位自救为基础,当地政府、系统主管、行业管理等各方救助联合进行应急救援。

5、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6、参加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客运调度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1、及时、准确了解客车线路情况,根据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适时编制客车月、日运行计划,保证安全运行标准。 2、掌握客车生产月运行情况,发现有安全隐患车辆,要做到及时处理和整改。

3、认真做调度日记,及时掌握掉班车的原因,安全状况,作好工作记录,严格执行派人、派车、派任务的安全教育。 4、负责客运车辆的各种安全学习,安全教育及违章情况的通知工作,保证各种教育、人员覆盖面达100%。 5、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及驾驶员、乘务员档案,并认真填写安全情况,做到真实、准确、无误。

6、在调派运输,生产作业任务,调派特种车辆,抢险救灾,危险品物品运输任务时,要认真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7.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8.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带队。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车辆安全活动制度

1、采取不同形式,组织驾驶员车辆安全活动日学习,开展车辆安全竞赛等活动。

2、车辆安全活动日以车辆安全组为单位,每月组织活动2次,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驾驶员参加车辆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并实行到会签名制度,不准代签名。因任务出车的驾驶员回转后应及时补课。无正常原因不参加车辆安全学习,采取驾驶员替班轮换或强制停班停驶的方法参加车辆安全活动学习。 3、车辆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包括:

传达学习有关车辆车辆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资料;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交流车辆车辆安全经验;车辆事故分析、寻找原因、吸取教训,加强防范;针对车辆车辆安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车辆安全活动日建立活动记录。

5、车辆安全竞赛活动应力求结合实际,讲究实效,有始有终。

机车副司机岗位职责

1、在司机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

2、在司机指导下,做好机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司机处理或报修。 3、负责机车卫生清扫工作。

4、负责对机车废油、污物、损坏配件的清理、回收,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5、做好机车防溜、防冻、防盗工作。

车站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双休日和节假日车站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结合车站工作性质特殊性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车站领导班子成员;

1、星期一至星期五,除公差或外出事务,正常情况下,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 2、星期六,星期日实行轮流值班(按双休日值班表)。

3、遇黄金周或节假日旅客高峰期,车站班子成员集体值班。 4、值班站长值班时间从6:20-12:00;12:00-18:00两班制。 车站领导班子值班期间除处理好正常的业务外,应及时处理: (一)临时发生事件。

(二)督促其他岗位人员维护车站正常生产秩序。 (三)当地政府及县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车站工作人员

由各班组根据其工种、岗位性质,按车站服务工作过程需要,自行编制作息时间表。但人员和值班安排必须以保证整过服务过程,所有承担的工作量能够有人负责,能按时完成。

三、值班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岗位上连续执行工作任务,中途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否则,按车站劳动纪律考勤制度给予当班人员处罚。

四、值班人员当遇到紧急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值班站长报告。处理得当,使车站免受损失者,车站应视情节给予奖励。

五、对夜间值班及超过企业规定工作时间的值班人员,可以给予一定津贴。

运输车辆安全调度制度

为科学调度公司车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运行线路、道路状况要求,防止因调度不当造成驾驶人疲劳驾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范围,制定本制度: 一、我公司到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农村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运距都在100公里以内。

二、公司经营科在安排运输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班线车辆按照核定的线路,班次运行;

(二)车辆类型等级为普通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为三级以上; (三)车辆座位必须11座以上;

(四)经验收合格符合开行班线车辆的村道(5米以下)座位不超过14座; (五)临时包车必须符合以上规定 三、发班时间及运行规定:

(一)区域化经营的线路车辆实行的滚动发班,途径三级以下路面的车辆发班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 (二)所有班线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严格要求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包车客运车辆有途径三级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行驶。 (四)调度人员安排加班车辆必须保证驾驶人运行时间未超过第(二)项规定。

海口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公交候车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建设和维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落实维护经费,向政府争取纳入年度预算,保证联网联控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5、负责汇总、统计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6、负责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7、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制度,及时更新网络信息,对服务器进行维护;二是建立联动制度,在监控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电话、局域网等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并要求协助方应第一时间响应,立即予以协助,对一般性、较复杂的协作、协办件,应在一周内或是一定时限内给予办理并回应,对影响大、情况严重的协作、协办件,应第一时间报局机关,由局机关统一组织处置。

8、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9、遇有重特大事故,按“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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