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学院
承租方(乙方):徐州市***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办学租赁租赁房屋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情况
1.普通教室四间拟安排在四号教学楼六楼:601、602、603、605。约70平方米*4=280平方米。
2.专任教师办公室拟安排在四号教学楼六楼604-1。约70平方米。 3.教学学管办公室拟安排在四号教学楼六楼606。约70平方米。 4.主任办公室拟安排在四号教学楼六楼604-2。约30平方米。
5.展示室拟安排在四号教学楼一楼西侧108、110、112。约210平方米。 6.电梯安装实训与维修实训中心拟安排在老礼堂,实用面积约300平方米。 7.珠宝首饰设计制作实训中心拟安排在原商贸系烹饪实训中心(除保卫和机电维修使用的两间之外)。实用面积约600平方米。
8.学生宿舍由甲方统一安排,且住宿费由甲方收取。 9.提供15人教职工宿舍。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14年9月1日起至****年8月31日止,共计**年。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应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同书。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教学及实习用房租金为每年伍万元(50000元),每年11月10前乙方需将一年的租金支付给甲方。学生宿舍由甲方按照住宿标准直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教学实习用房由甲方负责单独安装水电表,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
第五条 甲方其它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租赁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并保证房屋处于可使用及安全
状态。
第六条 乙方其它义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房屋内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等。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后,除非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合同顺延。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和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遇到任何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解除合同后,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收取的租金扣除实际承租期的租金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时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