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学教职工考核制度

2024-02-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正确评价教师的德、能、勤、绩,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础,是激励教师努力完成岗位职责的措施,也是教师晋职、奖励、调薪、绩效工资发放、聘任和解聘的客观依据。为此,根据《教师法》、《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内容、结果.

1、凡在本校受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职工及未初定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均应参加年度考核。

2、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对教职工学年内的德、能、勤、绩诸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着重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

德:是指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思想作风、职业道德;

能:是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出勤、工作态度、事业心;

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

德、能、勤、绩各项具体考核,按照教职工大会通过的《万二中心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评分。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人数,学年度考核先按本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确定。行政年度考核时,按教育局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优秀人员。优秀人员考核总分不得低于85分,称职总分不得低于60分.

病假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 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下列情况在考核总分内扣分: (1)党、政警告处分的扣20分;

(2)根据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应该扣分的; (3)根据学校制度规定应该扣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⑴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⑵“德”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⑶教学效果为“D”级的;

⑷教学四认真的考核得分低于百分之六十的; ⑸旷工二天以上的;

⑹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⑺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工作时间参加经商、炒股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⑻其它规定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的依据。考核结果不称职,可以高职低聘;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优秀者,可以在校内低职高聘;五年内两次考核总分在本校后百分之十五的中、高级教师,可以高职低聘。

2、考核结果作为推荐、评选先进的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升、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学校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4、考核结果作为校内各类奖金发放的依据。 三、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单位党、政、工负责

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人数为6—-9人,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报市教育局审批。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化评分办法进行考核,先由本人总结,自我评分,再由年级组、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校内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2、参加年度考核者,先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考核结果及意见应由考核小组组长、校长签名盖章,连同《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表》一并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3、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坚持严肃、认真、客观、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

4、每年暑假前,必须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当年八月底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5、学校正校长的学年度考核,由教育局负责考核。

6、在考核过程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查证属实,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万二中心学校 二00八年九月三日 红安县第二小学教职工考核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172 更新时间:2010-1—8 一、指导思想

1、把教师队伍建设和员工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为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这一中心服务。 2、使评价工作发挥出促进教师素质提高,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的激励作用。 3、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形成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主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每个教职工。 二、考评内容 1、综合素质。

2、职责履行,包括基础教学工作、活动课指导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责履行。 3、工作量. 4、工作绩效. 三、考评办法

1、学校根据考评的思想内容和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的考评方案,根据方案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

2、每学期定期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终评,并予以公布。

3、教师考评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后勤人员考评工作总务处负责,班主任考评工作由政教处负责,最后结果由校长核定。校级干部由校委会提出考评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学校中层领导由校长考核.学校党支部和工会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四、考评结果处理

1、考评综合作为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考评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3、考评分作为当年奖金、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制度与规程》一书 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是衡量教职工一学年来在政治态度、敬业精神、遵章守纪、教学成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有利于学校了解教职工的总体工作情况,促使教职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改进工作。 一、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个人自评、小组评议还是学校的审核都必须依照考核的具体

内容和要求,根据受考核人的实际进行,不能以主观印象代替客观事实.

2坚持公开的原则。无论是考核内容和程序、考核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按规定公开。 3、坚持发展性原则。考核的内容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教师各项能力、职工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须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4、坚持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政治态度、创新意识、教学业务、科研能力、工作效果等各个方面;考核的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为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2、各年级及后勤组设立考核小组,年级长和后勤组长为本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组长负责召开考核会议,布置考核内容和落实考核要求.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完成学年的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及态度、业务能力和实绩、科研成果等方面,及以后改进工作和努力完善自己的方向和设想,并给自己的工作情况按照要求自评等级.

2、小组测评:召开考核小组会议,每一位教职工在小组会议上述职.该小组的全体人员在听取各位被考核人的述职之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现场统计之后送交学校领导小组。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1)学校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各小组的考核测评结果进行讨论、评议和审定.病假学年累计6个月以上,事假学年累计一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2)确定全体教师的考核结果各等次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结束,确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版 可自由编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