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主要职责】
(1)确定机构建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招投标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机构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工程建设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密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创建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
(11)建设法律援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民间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检验基层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建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立项,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建筑工程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相互配合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数据资料;
(16)督促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施工,并尽快通报建设单位;对拒不整改或者不中断施工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政府部门;
(17)安排专人检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关键因素人员配备情况。对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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