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1
针对当前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拉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顿。近日,公司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顿进行再讨论再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反思了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并讨论制定了改进举措。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站位,结合八项具体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反思大讨论,眼睛向内,认认真真从查思想、查管理、查技术、查纪律四个方面着手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公司党委各项要求部署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一、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必须清醒看到,石化行业固有安全风险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仍然存在。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醒,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对“三完善、两加强”工作进行再落实、再改进,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平稳。
完善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认真践行“有感领导”,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一岗双责”。
一要落实直线责任,对施工项目,专业主管部门要把好“五关”(队伍资质、HSE业绩、人员素质、监督监理和现场管理);对首次承接新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整体能力再评估;对风险管控环节落实步步确认。
二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管控,落实程序确认、条件确认,落实能量隔离、风险告知、现场监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等安全措施。
三要落实监管责任,综合作业种类、风险等级等因素,落实专业部门、安全部门、属地单位、施工单位的分级监管。
完善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建设活动,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
完善制度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高危作业安全生产挂牌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进行再落实。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情况进行再确认。立足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警示教育,普及风险防范知识。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结合内部生产或施工风险,制定有针对性地方案、预案并落实。 二、责任单位专班整顿
责任单位要迅速行动,成立整顿专班,制定专项整顿方案。以问题为导向,瞄准薄弱环节,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从思想上警醒起来,从行动上精细起来,从管理上严格起来,通过集中整顿促使风险作业管控得到提升。
优化沟通方式,完善交底机制。利用信息平台、工作群等有效方式与属地单位提前对接工作任务,及早确认技术资料、人员和机具需求、程序要求;明确作业预约要求、人员职责、交接班衔接方式、现场交底内容、气体检测、应急保障等环节,提高作业效率。
强化计划管理,整治粗放管理。对特殊敏感时段升级管控,每天9:00前开始施工作业并保持作业连续性。作业有效时间达到每天6小时以上,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杜绝人员力量不足等现象发生。
规范变更管理,整治违章违纪。全面辨识过程风险,严格工艺与检修界面交接、隐蔽工程或中间环节确认,根据工艺环境、设备器具、物料材料、方案、人员等变化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全面落实复核、确认等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监督检查,杜绝现场低标准和违章违纪的发生。 实现四个100%目标:
危险作业100%预约和100%风险研判;施工方案、应急预案100%交底和确认;工作安全分析和危险作业许可票证100%合规。
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专项整顿报告。公司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对整顿情况组织验收。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做好事故资源分享。收集典型事故案例,梳理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生产和设备事件,通过“四查”进行事故反思,举一反三回头看,强化规程执行和制度落实。
开展岗位教育培训。组织在岗员工、承包商关键人员开展培训,宣贯公司作业许可、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临时用电、管线打开、挖掘作业等制度规范,对应急预案、现场方案、应急处置卡进行培训、演练,不断提高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人员防范应对能力。 四、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切实把隐患解决在未发之时。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针对专项整治形成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四不两直”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 五、开展QHSE体系内审
成立安全、环保、生产运行、工艺技术、机电仪、培训等专业审核组,在4-5月开展一次QHSE体系审核,对以往审核问题开展回头看。以内审为契机,开展跨部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审核发现问题隐患清单,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专业处室督办,按计划实施整改。
六、落实“两清单、一措施”
岗位责任清单再确认。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再确认,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工作结果。对员工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估定位,根据能力安排和组织工作。
岗位风险清单再确认。按照岗位涉及的生产作业活动、管理业务分别进行岗位安全风险再排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消除、监控或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岗位应急措施再落实。发动岗位人员认真开展氢气、硫化氢、氮气、一氧化碳、苯、氨、油气等危险介质接触岗位《应急处置卡》的.查错、查漏、补缺、再培训活动。
七、识别管控作业风险
加强作业管控,整治制度执行走样、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管控不全面、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格落实施工作业风险管控的“三把关、两强化”工作。 把好作业计划审核关。项目牵头单位要提前组织风险研判及作业预约,对风险高、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确保及时交出、安全施工。 把好许可环节确认关。相关单位及人员严格落实项目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风险管控措施。
把好安全技术交底关。属地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相关人员落实工作安全分析及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区域环境情况及风险点、能量隔离、人员组织、工器具、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确保监护人员清楚监护要点,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情况,确保风险受控。
强化安全监管。对风险作业进行公示。结合行为安全审核、专业联检、岗检、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检查、“四不两直”检查等,对作业现场管控情况做到监督全覆盖。建立“反违章”常态化机制,通过内部例会或工作群,及时沟通信息。坚持日讲评、周通报、月考核。发现重复问题、严重问题要对公司主管人员和承包商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
强化升级管控。根据内部实际,细化分解升级管控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升级措施。
八、固化拓展改进提升
按照经营上精打细算、管理上精雕细刻、生产上精耕细作、技术上精益求精的“四精”要求,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制度、规程问题,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提升,提高精益管理水平。
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各单位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质量安全环保处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处室、二级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
完善制度规范。以问题为导向,企管法规处牵头,组织专业处室开展制度规范修订工作,销缺补漏,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成效。 进度安排
本次活动为期三个月,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警示教育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对活动进行部署,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排查整治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对标内外部管理要求,立足现状,从思想上、管理上、技术上、纪律上全面排查问题,发动全员建言献策,提出改进建议,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
固化改进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完善制度规范,开展总结考评,固化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完善管理改进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2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镇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39号)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等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苏办发电〔20xx〕76号)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从即时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农村地区出租房屋登记率必须达100%,承租人登记率达100%;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主项信息的准确率、完整率均达100%。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出租户,整顿不执行登记制度、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屋。
(三)发现、整改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整改出租房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四)完善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出租人、承租人对其治安责任知晓率达100%,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发现、查处出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查获隐藏在出租屋中的违法犯罪分子,查处黄娼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本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房屋、房屋中介,以及出租人、承租人(尤其是流动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出租房屋底数,强化流动人口管控、排查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前)。制定全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底)。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结合党员大会、村民组长会议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张贴至外来人员聚居地、建筑工地、商业商贸区、集贸批发市场以及居民新村小区出入口、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村(居)委会等出租房屋多、流动人多,人员密集的场所;派出所同时做好《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出租房屋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引导公众配合、监督出租房屋规范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调查摸底。此次集中整治由镇党委、政府总指挥,组织派出所、综治、司法、大调解、消防、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由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实施。要以村(居)为排查登记整治基本单元,由派出所社区民警为单元负责人,整合村(居)干部、村民小组长(楼长)、网格员以及保安联防队员、外口协管员等各类政务、警务辅助人员,将人员力量分至网格内,开展调查摸底。
1、采集登记信息:要以“进屋、见人、看物、查隐患”的要求,调查网格内的所有房屋,确保不漏出租房屋、不漏承租人员。对调查摸底到的出租房屋,走访调查人员要对照《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
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客观、如实采集登记信息。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逐一上门核实信息,填写《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
2、发现安全隐患:调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出租屋内存在用电、用气以及杂物堵塞消防楼梯、通道等一些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督促出租人、承租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记录在案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发现储存、藏匿、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查处收缴;对发现居住出租房内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报告,纳入视线,严密管控;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整治的,由派出所统一填写《需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报镇综治办。
3、办理证照手续:排摸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认真核查承租人的身份证和居住信息。未登记居住信息的,要拍摄其清晰的居民身份证照片和人像照片;与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出租房屋房主签订责任书。
4、发放宣传告知:调查摸底结束后,走访调查人员要向出租房屋(租赁场所)出租人、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告知书》,宣传出租、承租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权利义务和规定,需办理的合规手续和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督促主动整改隐患,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5、信息汇总录入:调查摸底采集登记的出租房屋信息,每周四下午5:00前由派出所专人统计《出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先报镇综治办,由综治办扎口上报市政法委,并及时录入相应系统。
(三)集中整改隐患。镇综治办要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进行统一汇总,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分流至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 1、违法建筑,由城管部门负责处理。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出租房屋,违规开设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由建设部门负责处理。
3、出租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由消防部门会同派出所负责处理。
4、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无照经营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处理。
5、未与出租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的;明知承租人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房屋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制止、不报告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村(居)、各部门、派出所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出租房屋网格化管理,强化职能部门、社会管理机构间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整治氛围和长效管控机制,不断提高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政法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局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建设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宣传办、司法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消防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信息通报以及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此次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村(居)和社区民警,各村(居)和社区民警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隐患整改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具有出租房屋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指导协调村(居)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治工作,对于疑难、重大的安全隐患,要牵头组织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整改查处。
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镇辖区内出租房屋集中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力量抽调整合、统筹协调推进、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反馈等。
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办理和查验居住证;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各村(居)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配合集中整治水、气保障等工作。
镇安监局:负责查处出租房屋中生产、经营、存储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镇宣传办:负责配合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镇综治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查处农保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租房屋。
镇消防办:负责指导并会同派出所对出租房屋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尤其是“群租房”、“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交办督办。镇综治办要定期收集汇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派出所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周报》、《需要上级协调整治的安全隐患列表》、《房屋中介信息登记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及好的经验做法、工作动态于每周四下午5:00前报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综治
办)。镇综治办要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将基层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化解整治时限;对新排查出的问题每周交办一次,重大问题随
时进行交办,并全程跟踪督办。对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各类资料收集汇总(含工作的图片、视频信息),分类整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把出租房屋集中整治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镇党委、政府将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排查整改浮于表面,甚至于编造假信息等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落实格尔木市教育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手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学校校长及其他领导、班主任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中小学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主任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
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个成员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检查学校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门卫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
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书。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
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并向校长汇报。四是学校后勤处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日志记录。七是强化家长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全部参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成员、值周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学校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
留漏洞,校长和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建立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学校的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五)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六)排查体育设施安全。排查领导小组认真检查学校运动场第,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等底座是否牢固,点焊处是否有裂口现象等。
(七)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
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学校联系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校长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并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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