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人可有情
当个人被生活逼入绝境,为活下去私刻公章骗钱,法律可否容情。
有人说法外可开恩,确实造成这一结果,错似乎不再走投无路的失业工人,但是他们也忽略法律本身的意义,若人人在法律面前不再一视同仁,那么法律的作用何在,他便不再具有约束制约的效应,不再是强制性的条文,不再铁面无私,那么人人在面对法律时或许便会心存侥幸,钻法律温情的漏洞。
假若这位民工的妻子患病时社会福利机构能正视这家人的困窘,假若医院可开恩就其实际情况而适当降低费用,假若银行可给这位本分守己的公民更多的宽松借贷。他便可能不会走上借高利贷债台高筑的不归路。
故法不容情,人可有情。
法律是冷酷的,是人在社会生存的准则,只有公证才能让社会和谐发展,其实把人逼入死穴的本就不是法律,究其本源还是社会福利与救助机制的不够健全,而这一缺漏本也就不该由法律来填补。
逼得人狗急跳墙的不是法律是不公正的贫富差距,是冷酷的优胜劣汰的社会自己,或许我们不能让法律有情,但可让社会更公正温暖,这个可怜的工人不是第一个陷入无奈泥潭的,他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他所代表的是一个庞大群体的共同困境。
只有规范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同时政府加大引导构建不断完善的辅助绿色通道,百姓才能真正做到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当今的中国在经济上高速发展,国家的日益强盛怎可不顾底层百姓?或许在短时间内我们不能效法瑞典等国的先进完善的社会福利,但我们也看到国家正在加大力度关注百姓的生活和福利待遇。
而今我们的医疗制度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有病先治而不是先缴押金,突出了医者父母心的原则。城乡合作医疗措施的出现让百姓更加安心。私刻公章虽然受刑,但是有无数的人捐款,即使抓人的警察也捐钱给他的家人,告诉他,抓人是没办法,但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这就是人性的光芒,法律依旧严酷,但社会充满温馨。
法律不该容情,但人性的温情已如冰雪渐融,温暖的种子已破土而出,健放于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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