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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规定:反向假冒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2021-12-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某飞达食品机械厂2002年3月 法》第52条第(四)明确规定:“未经商 人将更换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留 从邻近的一家朝阳机械公司购买了6 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作自用,或者赠送给他人,则不构成商 台由该公司生产的BM一898型号的 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标侵权行为。本案中,飞达食品机械厂 糖果包装机,然后撬掉含有“朝阳机械 也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 将朝阳机械公司的产品作为自己的产 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等内容的合格 为。据此规定,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 品销售给客户,这一行为使得用户不 证及标牌,换上含有“飞达食品机械厂 有三个法定构成要件: 可能认识到朝阳机械公司的品牌及企 名称及注册商标”的合格证及标牌,作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更换他人产品 业的存在,从而阻碍了朝阳机械公司 为自己生产的产品并以购进价销售给 上的注册商标识的行为。本案中,飞达 创立、巩固和发展自身品牌的正当竞 前来联系的客户。事隔一个多月,朝阳 食品机械厂通过更换糖果包装机的原 争权利。 机械公司获悉后,认为飞达食品机械 有商标’,妨害了朝阳机械公司在自己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行为人是否 厂的做法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利, 生产的商品上合法使用其注册商标的 从中获利并不是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 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权利,其性质已构成了对他人商标独 为的构成要件。本案中,从表象上看, 投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 占使用权的侵犯。 飞达食品机械厂在销售此批糖果包装 处飞达食品机械厂的侵权行为。当地 二是行为人更换他人产品上的注 机过程中,没有从中获取利润。但从实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明事实后,认定 册商标标识未得到商标注册人的同 质上分析,飞达食品机械厂其目的是 飞达食品机械厂的行为构成了侵犯朝 意。如果商标注册人同意他人更换其 为了扩大自身知名度和竞争实力,从 阳机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 商标标识,则表示其自愿成为别人的 而吸引更多的客户,以获得长期、潜在 为,遂依照《商标法》第53条规定,对 加工商,法律对此并不禁止。但需要说 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属于一种经 飞达食品机械厂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 明的是,此时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必须 营促销手段。飞达食品机械厂在此批 行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飞 是明示的,而且是事前明确同意,事后 业务中没有从中获利,并不能否定其 达食品机械厂认为自己没有假冒朝阳 追认不适用于此。当然,商标注册人事 整体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和营利性。 机构公司的注册商标,而且还帮助该 后可以不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因 综上所述,飞达食品机械厂的行 公司推销了产品,自己又没有从中获 为民事责任属于一种“私法”责任,其 为构成了《商标法》第52条第(四)项 得经济利益,因而对工商局的处罚决 主要目的是补偿商标注册人遭受的损 所指的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商标 定感到很不理解。 害,商标注册人作为民事权利人,既可 法》第53条对此违法行为设定了较为 这是一起反向假冒商标侵权案 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也可以放弃索赔, 严格的法律责任,即:“工商行政管理 件。反向假冒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 国家并不强制其行使;但工商行政管 部门处理时,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 意,更换其产品上的注册商标,换贴成 理机关即使在商标注册人事后追认的 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 自己的商标,并将更换商标后的商品 情况下,仍有权而且也应当追究侵权 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 重新投入市场销售的行为。2001年10 人的行政责任,因为这种行政责任属 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 月27日修正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 于一种“公法”责任。 以罚款”。故本案中,工商局对飞达食 施行的《商标法》对反向假冒行为的定 三是行为人将更换注册商标后的 品机械厂的处罚是合法、适当的。 性从立法上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商标 商品又重新投入市场流通。如若行为 编辑:王雪峰 ・‘新企业 00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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