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1、 住宅的划分:低层住宅:1—3层;多层住宅:4—6层;中高层住宅:7—9层;高
层住宅:10层以上(10—18层为小高层) 2、 住宅设计规范术语:
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 套型dwelling size:按照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 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 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空间。 6) 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 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9) 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 10) 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
面的垂直距离。 11) 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12) 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曾地面伸出
室外的部分。 13)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
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14) 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15) 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16) 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17) 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越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18) 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分层的楼层数。 19) 中间层middle-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之间的中间楼层。 20) 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
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1) 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
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2) 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共用楼梯、电梯通
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3) 走廊gallery: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4) 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
者。 25)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
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
3、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1)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
和;
2) 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
积的总和;越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m的空间不计计算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2.1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当用做卧室、起居室(厅)时面积应大于1/2);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阳台使用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内。
3)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 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 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建筑面积; 6) 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 套型阳台面积: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
二、3A级商品住宅适用性能指标体系: 第一部分 (100分)
一)平面与空间布局(35分)
1、单元平面完整性(3分):平面与空间关系紧凑合理;平面规整,无过分凹凸现象;
进深和面宽无过大、过小现象。 2、 套型平面(8分):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等基本空间齐备(2
分);套内公共与私密空间分区,避免互相干扰(1.5分);起居室(厅)、餐厅、厨房配置紧密协调(1.5分);设置入户过渡空间(0.8分);设置书房(工作室)功能空间(0.5分);设置工人房,面积不小于6 m2,并有通风和采光(0.5分); 3、 套型功能空间配置(8分):主要功能空间面积配置合理(2分);最小使用面积(尺
度):主卧室16(10)m2,双人卧室14 (10)m2,小卧室10 (6)m2(1.5分);起居室(厅)22 (12)m2,开间4.2(3)m,且可用于布置家具的连续直线墙面长度4.2m(1.5分);起居室(厅)无明显视线干扰,起居室(厅)视野开阔,无凹凸天井开窗现象(1分);用餐空间面积不小于12 m2 ,且有自然和直接采光(1分);主阳台进深1.5m,服务阳台进深1.2m(0.5分);贮藏室面积3 m2 (0.5分); 4、 厨房卫生间(8分):厨房面积7(5) m2(1分);厨房位置靠近入口处,并有自
然采光、通风(0.6分);厨房操作台延长线3m,厨房净宽2.1m(0.6分);厨房设整体厨具(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的位置),炊事操作顺序合理(0.6分);单卫生间面积4.5 (3)m2,双卫生间总面积8 m2,卫生间一边净长1.8 m(1分);卫生间平面设计及洁具布置合理(0.6分);三个及三个以上卧室的套型至少具备二个卫生间(0.6分)
5、 各功能空间利用的合理性(5分):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高层72%,多层78%(1
分);功能空间形状合理,长短边之比不大于2(1分);套内过道面积不超过使用面积1/20(1分);居室净高不低于2.6(2.4)m,局部净高不低于2.1(2.1且小于室内面积的1/3)m(1分);厨房净高不低于2.4(2.2)m,卫生间净高不低于2.2(2.2)m(1分); 6、 无障碍通行(3分):套内同层楼(地)面标高突变处不大于20mm(1分);住户过
道净宽不小于1.2(1.20)m,其他通道不小于1.0(1.0)m,并在转弯处最小回转半径1.5m,至少一个卫生间可以满足轮椅出入的要求(1分);门廊有坡道,入口坡道不大于1/12(1分); 7、 单元公共空间(3分):楼梯净宽不小于1.1(1.10/1.0-六层以下)m,平台宽度不小
于1.2m,踏步宽度不小于260(260)mm,高度不大于175mm(175)(0.7分);各层候梯厅深度不小于电梯的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小于1.5m,有地下车库时,电梯和楼梯应直接通到车库层(0.8分);多层住宅底层入口应设进厅,面积不小于6m2,高层住宅底层入口处应设门厅,面积不小于18 m2(0.8分);多层住宅有垃圾收集措施,高层住宅各层有垃圾收集空间(0.7分);
二)设备设施配置(20分)
1、室内装修(3分):厨房、卫生间装修到位或实行菜单式统一装修(1分);起居室(厅)、
卧室等功能空间装修到位或实行菜单式统一装修(1分);装修无安全、污染隐患(1分);
2、炊事、卫生设备配置(4分):厨房设备成套,并设有通风、换气系统,预留冰箱与
其他厨房电器位置(1分);厨房操作台的高度为0.8-0.85m,吊柜及排油烟机底的高度为1.5-1.6m(0.8分);厨房、卫生间设备接口器材配套,接口严密,安装整齐(0.7分);卫生间内沐浴、便溺、洗漱设施配套齐全(0.5分);洗衣机的位置合理,设有洗衣机专用水嘴与地漏,有凉衣设施(0.5分);沐浴、便溺处设有老年人专用的扶手,且位置合理(0.5分) 3、供热与制冷设备配置(4分):设置中央空调系统、分户式集中空调或分体式空调。
空调机位置固定且处理得当,风口等设施布置合理(1分);设有空调系统冷凝水、冷媒管孔处理措施(0.6分);设置采暖系统(1分);设有热水供应设施(0.7分);采暖产品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热源安全可靠(0.7分); 4、管道、管线设置(4分):管道、管线布置采用暗敷,布置合理,燃气管道及计量仪
表暗敷时,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1.2分);主压力干管及阀门在户外设置(1分);设集中管井,位置合理,布管规整,或设管道设备间(0.8分);套内无排水立管穿楼板的现象(1分);
5、电气、信息设备、设施配置(3分):主要居住空间电源插座数不少于4组,有设备
专用插座。插座位置恰当,符合要求(1分);设有电视、电信、电脑网络系统的定型接口,主要居住空间至少一套接口(0.7分);厨房、卫生间设有设备专用插座,位置合理,并有电话接口;五层及五层以上住宅设有电梯(0.6分); 6、水电气等的计量(2分):水电燃气全部户外计量(1.2分);集中采暖能进行分户计
量(0.8分);
三)可改造性(10分)
1、 结构体系所提供的可改造性(5分):采用大开间易分割的结构体系(3分);套内
采用轻质隔墙且易于改造(1分);墙、柱、梁的设置便于空间分割(1分); 2、 建筑模数协调配合(5分):住宅平面设计符合模数设计要求(1分);厨房、卫生
间符合净模设计要求(1分);厨卫设备符合模数尺寸(1分);部件、设备、门窗及配件易于更换(1分);部件基本实现装配化(1分);
四)物理性能(30分):
1、 #保温隔热(9分):传热系数限值:屋顶0.8W/m2K//0.6 W/m2K(2.5分);外墙1.28
W/m2K //1.0 W/m2K(0.3)//1.0 W/m2K//0.7 W/m2K,不采暖楼梯间隔墙1.83 W/m2K(3.5分);外门窗4.0 W/m2K,户门2.00 W/m2K,外门或单元门4.00 W/m2K(1.5分);地板0.6 W/m2K;地面0.30 W/m2K,窗户有遮阳措施(0.5分);住宅当量缝隙面积不大于2.5cm2/m2(1分); 2、 隔声(12分):分户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 (40)dB(2分);套内分室墙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1分);外门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2分);含窗外墙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0dB(1分);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大
于65 (75)dB(1分);楼板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50(40)dB(1分);卧室、书房昼夜噪声A声级不大于40(50昼/40夜)dB(1.4分);起居室昼夜噪声A声级不大于45(50昼/40夜)dB(1.6分);排水管道的平均噪声量不大于45dB(1分);
3、 采光与照明(4分):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迎光面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6
(1/7)(1分);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有四个或四个以上居住空间时,其中有两个以上空间获得日照(1分);主要居住空间前无明显的采光遮挡(0.5分);公共部位的照度应不小于30Lx(1分);公共部位自然采光的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10(1/12)(0.5分); 4、 通风换气(5分):主要功能空间在自然状态下具有室内穿堂风,且室内无通风死角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通风开口面积1/20)(1.2分);厨房、暗卫生间通风设施位置合理(通风开口面积1/10且大于0.6m2)(1.1分);厨房设竖向或水平烟(风)道(0.7分);竖向烟(风)道出风口的最大静压不大于-1.0Pa(1分);暗卫生间设竖向风道,并设集中机械排烟装置(0.4分);主要居住空间有新鲜空气补充装置(0.6分);
五)节能(5分)
1、 住宅热工节能技术应用:采用推荐的热工节能技术不低于2项;采用节能门窗;室
温可调节;卫生间采用9升及9升以下的节水型坐便器;采用节水型水嘴;采用节能公共照明设施与节能控制;有利用太阳能、地热或风能等新型能源的设施;
第二部分
一)建筑结构(40分)
1、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审记录齐全(3分); 2、 满足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10分):地基承载能力计算;地基变形计算和稳定计算;
地基抗震验算;基础构造规定和抗震构造措施;墙、柱、梁、板等构件的承载力计算;整个结构的抗震验算和梁、板扰度和裂缝验算;上部结构的构造规定和抗震构造措施;
3、 地基与基础工程隐蔽验收记录(4分):基础挖土验槽验收记录;地质勘察报告及地
基土承载力复查记录;各类基础埋填前隐蔽验收记录; 4、 主体结构工程隐蔽验收记录(6分):砌体内配筋隐蔽验收记录;沉降、伸缩、防震
缝隐蔽验收记录;砌体内构造柱、圈梁隐蔽验收记录;主体承重结构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5、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资料齐全(7分):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焊接试(检)
验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墙体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混凝土试验报告;砂浆试验报告; 6、 现场观察未发现结构安全隐患(7分) 7、 采用对结构安全有利的新技术(7分):建筑结构设计中采用有关行业部门推荐的,
对结构安全有利的新技术。每项得0.5分,最高1.5分(1.5分);建筑结构施工中采用有关行业部门推荐的,对结构安全有利的新技术。每项得0.5分,最高1.5分(1.5分);
二)建筑防火(多层)
1、设计施工管理程序(2分):住宅建筑设计经建设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批;住宅建筑竣
工后,通过了建设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 2、总平面布置(4分):住宅建筑总平面布局中消防车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J16的规定;(道路中心线不大于160米;沿街150米或总长220米下部设通道,洞口长宽不小于4米,车道宽不小于3.5米,回车廊15米,防火间距6米(一、二级)、7米(三级),对角8米)
3、耐火等级防火分区(4分):住宅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物的燃烧性能和耐
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1分)(防火墙:非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非3.0/2.5;房间隔墙:非0.75/0.5;支撑多层的柱:非3.0/2.5;支撑单层的柱:非2.5/2.0;梁:非2.0/1.5;楼板:非1.5/1.0;屋顶承重构件:非1.5/0.5;疏散楼梯:非1.5/1.0;吊顶:非0.25/难0.25);建筑物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建筑长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1分)(150米,2500平方米,带喷淋加倍);住宅建筑辅建的其他建筑(如底层商店、地下工程等)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并符合相应的规范规定(1分);防火墙的布置及防火门的耐火极限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甲、乙、丙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分别为1.2h,0.9h,0.6)(1分)
4、安全疏散(8分):住宅建筑安全疏散出口数量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
相应规定(9层及9层以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9层及9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超过6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以不通至屋顶;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数不超过10人可以设一个。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乙级放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的标志);住宅建筑最大安全疏散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2分)(两楼梯之间:40米,袋形楼梯:22米);住宅建筑的最小安全疏散宽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2分)(疏散楼梯和走道:1.1米;6层以下一边没有栏杆的1米);住宅建筑疏散用楼梯和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及构造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2分) 5、内部装修(4分):墙面及隔断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
火规范的相关规定(1分);地面及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1分);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1分);设置有消防设施的墙面以及疏散走道及出口部位的内部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1分);
6、防火设施:住宅建筑须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给书系统符合《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住宅建筑设置通风空调系统及住宅建筑按需要设置的采暖系统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住宅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和消防值班室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相应规定 二)、建筑防火(高层)
1、设计施工管理程序(2分):住宅建筑设计经建设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批;住宅建筑竣
工后,通过了建设和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 2、总平面布置(3分):住宅建筑总平面布局中消防车道的设置符合《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道路中心线不大于80米;沿街150米或总长220米下部设通道,洞口长宽不小于4米,车道宽不小于4米,回车廊18米,防火间
距:距裙裙6米(一、二级)、裙高9米(一、二级)高高13米);裙房满足消防登高的要求(一长边或1/4周长不得有高5米凸4米的裙房)
3、 耐火等级防火分区(4分):住宅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物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
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耐火等级为一级的规定(1分)(防火墙:不3.00 ;承重墙的墙、楼梯间的墙、电梯井的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分户墙:不2.0;房间隔墙:不0.75;柱:不3.0;梁:不2.0;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不1.5;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1.0;吊顶:不0.25);建筑物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1分)(一类1000、二类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带喷淋加倍);住宅建筑辅建的其他建筑(如底层商店、地下工程等)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并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裙房2500平方米,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最大500平方米且不得跨越放火分区)(1分);
4、 建筑构造:住宅建筑防火墙的布置及构造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的规定(1分);住宅建筑电梯井、管道井的构造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1分);住宅建筑的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门的构造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1分)住宅建筑屋顶或其它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的构造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1分);
5、 安全疏散:宅建筑的安全疏散出口的数量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的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1)、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2)、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的宽度、窗槛墙的高度大于1.2米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的宽度、窗槛墙的高度大于1.2米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3、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一类建筑1400平方米,二类建筑2100平方米—自动喷淋不加倍)的公共建筑。两个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1分);住宅建筑的最大安全疏散距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房间门或住户门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两口之间40米,袋型20米;小楼梯按投影的1.5倍)(1分)住宅建筑的最小安全疏散宽度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走道的净宽,应按照每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单面布房最小1.2米,双面布房最小1.3米;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最小1.1米;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但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单面布置房间的住宅,其走道出朵处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米。)(1分)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和疏散楼梯间的设计类型及构造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11层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12层及18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19层及19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11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疏散楼梯的最小
净宽1.10米。)(1分)
6、 内部装修:墙面及隔断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的规定(0.5); 地面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0.5); 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0.5); 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及其他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0.5); 设置有消防设施(消防栓、疏散指示标志等)的墙面以及疏散走道及出口部位的内部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1.0);
7、防火设施:住宅建筑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室外低压给水管道的水压,当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应小于0.10Mpa(从室外地平算起)消防用水量:以50米为界,消防栓-外20(L/S),内20/30(L/S);竖管10/15(L/S),水枪5(L/S)自动喷淋1h,综合楼3h ,住宅楼2h。消防水池总量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室外消防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的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40米;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米)。(1.0)。住宅建筑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应设排烟设施。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不应大于20米/秒(金属风道)//15米/秒。除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前室2平方米,合用前室3平方米;防烟楼梯间2平方米/5层;走道、房间2%;净空高度小于12米中庭5%;排烟窗应设置在上方并开启方便。层书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和送风量应分段计算。剪刀楼梯可合用一个风道,风量按两个楼梯间送风口分设。楼梯间宜每隔2、3层而前室每层设加压送风口。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不宜小于50%排烟量的送风系统)。(1.0); 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消防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线路暗敷时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金属线槽。疏散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与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可为20min/30min蓄电池。走道、门厅、可燃物品仓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1.0); 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设置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一类公共建筑、((1.0); 三)、燃气、电气设备
1、 燃气系统:燃气灶:具有质量合格证,附熄火保护装置。热水器(电、燃气):具有
质量合格证,燃气热水器具有燃气不完全燃烧报警装置。燃气具安装场所符合标准要求,并设有排风设施。热水器(电、燃气)的安装固定必须牢固可靠。燃气管道:所有燃气管道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提交检验报告。燃气阀门、表具的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提交检验报告。设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2、 供电线路:配电线路有完善的保护措施,设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电气线路采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导线采用绝缘铜线,每户表前线不应小于16mm2,且户内分支线除厨房、空调分支线不应小于4 mm2外,其余均不应小于2.5 mm2。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分路设计,电
源插座回路设有漏电保护,分支回路不少于7回。每栋住宅楼的总电源进线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进楼总开关和每户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采用可靠的接地方式。并进行等电位联结,且安装质量合格。供电线路的施工质量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
3、 电气材料设施:主要电气材料、设备具有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配电箱内的开
关均采用功能完善的低压断路器。配电用保护管采用镀锌钢管或聚氯乙烯阻燃塑料管,阻燃塑料管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氧指数大于27,吊顶内严禁采用塑料管布线。接地装置的安装和总等电位联结的安装经监理单位验收质量合格。电源插座均采用安全型,厨房、卫生间等潮湿场所采用防溅型。防雷装置的安装经监理单位验收质量合格。电梯具有出厂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电梯的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质量合格。 四)、日常安全防范措施
1、 防盗设施:入户门具有防盗功能、可视装置,符合相应的标准,并有厂家提供的质量
保证资料。入楼口设防盗门,符合相应的标准,并有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入楼口设防盗门及对讲系统,符合相应的标准,并有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入楼口设防盗门及可视系统,符合相应的标准,并有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资料。 2、 防滑防坠落措施:阳台栏杆防止儿童攀登。阳台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空不大于0.11米.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米。在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外窗窗台面距楼面的净高度低于0.9米(包括落地窗)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的不受此限。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空不大于0.11米。当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的扶手高度不小于0.9米;当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米时,其扶手高度不小于1.05米。上人屋面有女儿墙或栏杆,其高度不应小于1.10米(多层1.05米),且女儿墙或栏杆下不许设台阶等可登踏物。如有栏杆,栏杆垂直杆件净空不大于0.11米且应有防止儿童攀登的措施。室内外抹灰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物应牢靠,符合相应的规范。厨房、卫生间地面采用防滑材料。起居室、卧室、书房等房间地面采取防滑、防跌措施。 五)、有毒有害物质
1、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水溶性涂料类≤250g/l,且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人为添加甲醛及甲
醛聚合物,总含量小于500mg/kg,并具有产品检测报告。溶剂性涂料≤500g/l;多彩涂料≤700g/l;硝基漆≤680g/l;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2、 其它有害物质:涂料中不得人为添加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总含量应小于500mg/kg
(以铅计),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建筑材料产品中镭—226(αRa)、钍—232(αTh)、钾—40(αK)比活度指标符合国标《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室内天然石材装修材料放射防护同时满足《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的规定,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室内平衡当量氡浓度年平均值符合国标《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的规定,即≤100Bq.m-3,并出具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部分 一)、结构工程
1、 基础:勘察:确定地基土侵蚀类别及侵蚀等级,提出抗侵蚀处理建议。设计:不受有侵
蚀性土和水影响或采取有效抗侵蚀措施。砌筑基础材料强度等级与做法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要求。(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潮湿房间墙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素混凝土不低于C15,配筋混凝土不低于C20,侵蚀环境C30;且有相应抗渗要求。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混凝土含碱量应符合《混凝土碱含量限制标准》的规定。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符合混凝土
结构设计规范》要求,侵蚀性环境中混凝土表面有防护层。施工:砌筑基础符合《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混凝土基础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验收合格。
2、 主体工程砌体:设计:材料强度等级和做法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要求。有防止温
度收缩裂缝和防止墙体渗漏的措施。外漏砌体有水泥砂浆勾缝或有面层。施工:符合,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 主体工程混凝土:设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20,侵蚀环境不低于C30。钢筋混
凝土保护层厚度及构造设计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要求。混凝土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国标《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有与环境相适应的抗冻和抗渗要求。施工;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 现场检查:无结构性裂缝。沉降观测记录,无明显不均匀沉降。阳台、雨蓬、挑檐、过
梁等有面层,不积水。墙面、楼面和屋面无渗漏。 二)、室内外装修工程
1、 居室及公用空间内墙及地面装修工程:室内基层处理找平材料使用耐水腻子,具有行政
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符合行标《建筑室内腻子》的要求。采用的内墙乳胶涂料符合国标《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要求,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内墙涂料工程符合行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用地面装修材料质量按所属类型标准进行检验,地面工程符合《建筑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裱糊工程符合行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 厨卫间墙面、地面装修工程:墙体满贴瓷砖,瓷砖质量按所属类型标准进行检查,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粘结剂技术指标符合行标《陶瓷墙地砖胶粘剂》的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饰面砖镶贴工程符合行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地面砖镶贴工程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 顶棚基层找平材料使用耐水腻子,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符合行标《建筑室内腻子》的要求。顶棚涂料采用外墙涂料,耐水性能≥96h。装饰板吊顶符合行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 外墙装修工程:外墙基层处理找平材料使用弹性外墙腻子,标准状态粘结强度≥0.7Mpa,
浸水后粘结强度≥0.5Mpa,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使用外墙涂料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其中耐老化性能800h,粉化≤1级,变色≤2级,耐沾污性≤15%。外墙涂料工程符合行标《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品种的要求,验收合格。所用饰面砖质量按所属类型标准进行检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粘贴饰面砖粘结剂符合行标《陶瓷墙地砖胶粘剂》的F级要求的技术指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饰面砖粘结强度符合行标《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中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饰面砖工程符合行标《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相应品种的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三)、防水性能
1、 屋面与外墙:屋面防水材料的质量、构造方法、类型符合设计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要求。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耐久年限为5年,并有有效的保证措施。屋面防水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外墙防水构造种类采用符合外墙构造的防水形式,清水墙或素面墙进行外防水处理,砌体缝或墙板缝全部进行有效的防水处理。墙基防潮处理符合《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2、 厨房、卫生间:厨房和卫生间防水构造满足规范要求,所有管道、地漏等节点部位要有
专门的处理措施。厨房和卫生间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卫生间蓄水试验24小时不出现渗漏现象。厨房和卫生间耐久年限为5年,并有有效的保证措施。
3、 穿屋面楼板的处理:穿屋面和楼板的节点采用有效的防水措施,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屋
面节点防水材料具有质量合格说明文件,满足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验收合格,耐久年限为15年。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当必须敷设于下一层时,其清扫口应设在本层。 4、 地下室:地下室防水材料质量、构造方法和类型符合《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要求。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现场检查无渗漏。 5、 管道、设备防结露措施:户内给水管道具有防结露功能。户内储水设备具有防结露功能。
户内供热水管道应有保温措施 四)、防腐性能
1、 管道和管件:排水管采用UPVC塑料管材或柔性接口机制铸铁管,有压部分采用防腐焊
接管。给水管采用新型管材。热水管采用铜管或新型管材。燃气管干管采用防腐无缝钢管,支管采用新型管材或热度锌管。电线套管采用阻燃塑料管或热镀锌管。暖气管采用新型管材或热镀锌管。落水管采用塑料管材。
2、 金属构件:门窗五金件为抗锈蚀材料或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并能在实际使用中保持功
能。墙体预埋金属件采用防腐蚀材料。设备安装配件采用防锈蚀材料或进行有效的防锈处理。 五)、设备
1、 电气设备:开关件质量符合国家电工产品标准的规定。插头插座质量符合国家电工产品
标准的规定。电气安全装置的质量符合国家电工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质量检测证书。各类信息接口质量符合国家电工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质量检测证书。线路为铜材并符合质量标准,材料的选用符合设计要求。
2、 厨房卫生间设备:厨房、卫生间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
及《水嘴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便器水箱配件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求,并检测合格。
3、 其他厨卫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第四部分 一)、用地与规划:
1、 规划结构:选址得当,避免不良环境影响,与周边关系协调。功能分区明确,用地配置
合理,布局结构清晰,整体协调有序,容积率控制适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地形。规划结构方便居民生活,有邻里交往,适应物业管理的需要。
2、 道路与交通:道路系统架构清楚,分级明确,与城市道路衔接合理流畅,方便与外界联
系。出入口选择适当,便于居民出行。道路简洁、顺畅,能避免城市或过境交通穿越,能满足消防、救护、抗灾、避灾等的要求。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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