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管表5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1、施工前需查明各地段的地下水位和土质情况,已有地下管道与施工管线的具体位置,地下电缆,构筑物的位置,同时对挖掘机司机作详细交底。 2、机械开挖应严格控制标高,槽底留0.3m的土层待临铺管前人工挖除。 3、需井点降水的地段,应提前打设井点抽水,将地下水位稳定至槽底以下0.5米时方可开挖。 4、沟槽开挖需支撑时,挖土应与支撑配合,机械挖土后及时支撑,以免槽壁失稳。 5、人工开挖时人员不应分布过密,以间隔5米为宜。 6、沟槽弃土应尽量堆在沟的上侧,如沟槽较深,可两侧堆土。堆土坡角距槽口上缘距离不宜小于0.8米,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米。 7、沟槽堆土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 8、沟槽开挖质量标准: (1)、不得扰支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3)、槽底不得受水浸泡。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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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9、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的类别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 10、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按公式4.3.2计算确定: B= Do+2(b1+b2+b3) ( 4.3.2 ) 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o—管外径(mm); 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4.3.2选取; b2—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 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厚度(mm)。 表4.3.2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 Do(mm)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mm) 混凝土类管道 刚性接口 柔性接口 刚性接口 柔性接口 刚性接口 柔性接口 刚性接口 柔性接口 注:1 槽底需设排水沟时,b1应适当增加; 2 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1宜取800mm; 3 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 400 300 500 400 600 500 800~1000 600 600 金属类管道、化学管管道 300 ´Do≤500 500<Do≤1000 400 1000<Do≤1500 500 1500<Do≤3000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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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11、沟槽土方回填必须将槽底杂物清理干净,槽底无积水。 12、槽底至管顶以上0.5米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 13、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 土 的 类 别 中密的砂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硬塑的粉质粘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硬塑的粘质粉土、粘土 老黄土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1:1.00 1:0.75 1:0.67 1:0.50 1:0.33 1:0.10 1:1.25 坡顶有静载 1:1.25 1:1.00 1:0.75 1:0.67 1:0.50 1:0.25 — 坡顶有动载 1:1.50 1:1.25 1:1.00 1:0.75 1:0.67 1:0.33 — 14、沟槽挖深较大时,应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 (2)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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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15、雨期施工 (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期进行,必须开挖时,应尽量缩短开槽长度,逐段、逐层分期完成。 (2) 沟槽切断原有的排水沟或排水管,如无其他排水出路,应架设安全可靠的渡槽或渡管,保证排水。 (3) 雨期挖槽,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进入沟槽;同时还应考虑当雨水危及附近居民或房屋安全时,应及时疏通排水设施。 (4) 雨期挖土时,留置土方不宜靠近建筑物。 16、成品保护 (1)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测量定位桩和水准点进行保护,并做好控制桩点的保护。 (2)开挖沟槽如发现地下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水准点或地质、地震部门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3) 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槽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先低后高分层施工以利排水。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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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4) 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16、注意的质量问题 (1)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并与有关单位协商采取保护措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2) 避免平面位置、高程和边坡坡度出现偏差,施工中应加强测量复核。 (3) 防止槽底土壤被扰动或破坏,机械开挖时,应距设计槽底高程以上预留不小于300mm土层配合人工清底。 1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上下沟槽必须走马道、安全梯。马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m。 (1) 机械开挖土方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掏挖,履带或轮胎应距沟槽边保持1.5m以上的距离。 (3) 挖掘机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4) 沟槽外围搭设不低于1.2m的护栏,设警示灯,并有专人巡视。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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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给水管道工程 分部工程 管道安装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交底内容: (5) 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1m,堆土不应遮压其他设施。 (6) 人工挖槽时,两人横向距离不应小于2m,纵向间距不应小于3m,严禁掏挖取土。 交底单位 ***************** 接收单位 ***************** 交底人 接收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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