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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系统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2021-06-1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全市交通系统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交通系统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提高交通基层单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强化为民服务,建设和谐交通,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作风整顿。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加强基层站所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集中解决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作风整顿,切实把效能建设延伸到基层,提高交通基层单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政纪、法纪教育,作风进一步好转,纪律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上升。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

二、范围、对象及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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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征费稽征站(所)、公路收费站、治超点、交管站、交通政务窗口等交通基层站所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覆盖面广,工作人员多,与社会接触广泛,代表行业形象,展现行业作风,体现工作效能,是本次作风整顿的范围。基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是作风整顿的重点。各主管单位负有指导监督责任,必须强化责任理念,增强指导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指导监管的有效性。

(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这次作风整顿主要是解决五个方面意识差问题:一是学习意识淡薄,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不够,抓得不紧,流于形式;二是法纪意识淡薄,对行业规范、上级部门的政策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三是大局意识淡薄,本位主义,部门利益倾向没有很好解决,以小集体利益损害国家人民利益,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四是服务意识淡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弄虚作假,效率低下;五是监督意识淡薄,对基层单位“一把手”的监督不力,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手段,致使少数基层单位 “一把手”权力过大,发生了数起腐败案件。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重点工作岗位要认真针对容易发生的违纪问题进行梳理排查,重点进行四项排查:一是排查运管及路政执法人员是否参与了经营活动;二是排查稽征站、收费站和治超点是否存在以收取钱财代替公正执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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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排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在建设中是否有合伙经营,收受钱物等违法乱纪现象;四是排查市局、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是否存在本身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管理混乱,对所辖区域基层部门监管不力、文过饰非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放大看、站高看、长远看,必须下大力气,开猛药方予以根治。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五种观念:一是依法行政观念;二是公正执法观念;三是执法为民观念;四是文明执法观念;五是遵纪守法观念。严格五项措施:一是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二是执法公示制度;三是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四是执法监督制度;五是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破除体制障碍,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二个月的作风整顿,探索和建立以下长效机制:一是学习机制,对基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效果“四落实”。二是培训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做到长远培训规划与年度计划、短期计划相结合,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服务机制,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杜绝“三乱”(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四是奖惩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促使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内在奖惩机制。通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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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考评机制,特别是通过社会满意度测评,实行监督,奖优罚劣。对那些工作能力差、服务意识差、不热忱为群众服务乃至执法违法的人员,让其退出岗位,真正用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来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

三、作风整顿的具体安排

本次作风集中整顿共二个月时间,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提高认识(8月8日—8月20日)。这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二个环节:

1. 进行思想发动。迅速传达省厅、市局会议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定本单位具体整顿方案。

2. 抓好学习培训。结合各行业、各部门相关法规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学习《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省委领导同志在机关效能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皖办通报〔2008〕31号),《省交通厅加强效能建设整改措施》(皖交办〔2006〕17号),《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内容。在学习中要采用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对省厅通报的几起基层违法违纪案例要对照剖析,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每天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这一阶段的工作力求达到:通过学习,为作风整顿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征求意见(8月21日—8月31日)。本阶段要重点抓好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公开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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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环节。以“四项排查”为重点,认真查摆管理机构及基层执法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行政执法、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向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了解作风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县局发放征求意见表不少于100份。

2. 认真开展自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我剖析,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认真做好自查,找准本单位以及本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 撰写剖析材料。听取意见和自查结束后,遵循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态度,个人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剖析材料。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此为基础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后进一步进行总结。

4. 集中梳理问题。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梳理,归纳出基层执法工作和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为针对性整改做好准备。

这一阶段的工作力求达到:寻找问题在思想上有震动,发现问题在灵魂上有触动,公开问题在工作上有推动,解决问题在落实上有行动。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完善措施(9月1日—9月20日)。这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二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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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交通局(办)、市公路局、运管处、县乡公路处及基层站所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梳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间,并通过一定形式予以公布。

2. 认真进行整改和制定措施。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本单位本岗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管机制。

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到基层一线去,掌握第一手资料,在调查研究和查摆的基础上提出整改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除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之外,把职责具体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狠抓基层站所整改工作的落实。

这一阶段的工作要力求达到问题抓得准,整改力度大,制度定得严,落实执行好。

第四阶段:总结汇报,检查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各县、区交通局(办)、市公路局、运管处、县乡公路处要对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局。市局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分赴各单位对其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评估。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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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市局成立加强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奚南山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峰和纪委书记吴光友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副调研员翟进元、吕守贵,局办公室主任袁振龙、局法规运管科科长尤韧、局政工科科长陈夕玉、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赵根生、市公路局党委书记高原、市运管处党委书记高发荣、市县乡公路处副处长张登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指导组、督查指导组和效能建设指导组。各县、区交通局(办)、市公路局、运管处、县乡公路处应迅速制定落实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于8月18日前报市局。

(二)定期巡查,严格督导

督查指导小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工作,各单位也应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按职责分工将督导工作贯穿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既要按期完成每一阶段的任务,又不能盲目地赶进度,赶时间,时间要服从质量,确保整顿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

(三)加大宣传,树立典型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过程中,市局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单位信息,请各单位每阶段至少要报二条信息。对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弘扬正气;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尤其是在整顿期间曝光的问题,或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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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举报纠正不力的,或是对存在严重问题,整改不力的,或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市局将予以督办、查处。

(四)统筹兼顾,注重成效

开展作风整顿和效能建设的最终成效要体现在加强全市交通基层站所建设,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上。要把作风整顿和推动当前各项交通工作有机结合,正确处理二者关系,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确保整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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