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禁两不”规定
1.严禁饮酒酗酒: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外出活动一律不准饮酒酗酒,严禁学生酒后进入学校、教室、寝室等集体活动场所。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饮酒酗酒未对学校、他人造成影响或影响较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若对学校声誉、他人造成较大影响或第二次饮酒酗酒,则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严禁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包括可能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刀具或棍棒)进入学校,严禁购买、佩戴、隐藏管制刀具。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主动交给学校者,可免于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经他人举报或被学校查实,主动上交者,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在未造成任何影响的前提下,经他人举报或被学校查实,拒不交出者,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自己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尤其在打架中使用,对别人实施威胁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者,借出人或使用人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上报国家司法机关。
3.严禁抽烟:严禁学生在校园内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抽烟严重形象学校形象、自身形象和身体健康,因此学校严禁在校园内以及社会公共场所抽烟。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第一次抽烟发现者,书面做出检讨,学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抽烟被发现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抽烟被发现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四次抽烟被发现者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4.不准结伙抱团:要求学生必须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倡导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准结伙抱团,拉帮结派,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团伙、帮派的参与者,未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者,并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积极退出者,给予记过处分;团伙、帮派的组织者,未照成任何不良影响或影响较小者,并在学校老师的教育下主动解散团伙或帮派,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团伙、帮派的参与者,给学校声誉或他人身心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况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团伙、帮派的组织者,给学校声誉或他人身心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5.不准不假外出:学生外出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住校生不回校住宿必须征得父母的统一,不准私自外出、愈假不归,严禁翻墙、翻门出校。严禁强行冲出校门或趁门卫不备冲出校门。
学生如若违反:结合《学生处分条例》,混出校门外出或愈假不归者,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写书面检讨;第二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四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翻墙出校门、强行冲出校门或趁门卫不备冲出校门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以上规定如果与《学生处分条例》相抵触,按照此办法执行,同时按照《操行分实施办法》给予扣分,操行分不及格者原则上做退学处理。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过程,考验的是教育者的耐心和信心,考验的是学
生成长的动力和毅力,我校将以科学、严禁、规范的管理与耐心、细致的教育相结合,全体师生共同携起手来,向不文明、暴力、陋习等影响青年成长的不良行为宣战,努力创造一个文明、舒适、优雅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健康成长,办社会满意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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