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_________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_________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____%(或____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_____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仓储合同书2 合同编号:
存货方:__石材公司
签订地点:
保管方:__仓储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为大理石地砖,其规格为40cm_40cm_2cm,共两万片,质量为一级品。木箱包装,每箱l0片,计箱。
第二条保管方除计验箱数外,任意抽取十箱,开箱验收箱中货物及所装片数。当场验收。
第三条保管方对存货不能击打,不得沾染酸性化学物,以免损毁。' 第四条保管费每年5000元。
第五条保管方若造成货物短少、损坏。应按价赔偿。
第六条合同到期,若存货方不能及时取出,应付违约金每月五百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
第七条保管期限:从_月_日至_月_日止。 存货方:___(章)保管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__邮政编码: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___(签章) 鉴(公)证机关:(印章) __年__月__日
有效期限:_月_日至_月_日
仓储合同书3
保管人____________仓库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物品寄托仓库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列物品计____件愿付仓租寄托甲方仓库堆藏保管,而甲方允为保管并于本契约成立日如数受寄,同时发给仓单与乙方收执。
第二条乙方对于寄仓应留存印鉴图样在甲方备提货或过户时核对,否则甲方不负意外之责。
第三条仓单所记载的寄托物名称、种类、品质、价格等均系根据乙方原包入库,倘有货物与包装内容或价格不符合现象,甲方不负鉴定之责,又重量未经甲方过磅的,甲方亦不负其责,凡仓单的受让人或货物的保险人等欲审查检点寄托物时,须随带仓单或备具凭证受甲方允诺始得行之。
第四条凡仓储物如混有违禁物品或危险品未经告知致触犯刑律或酿成灾害时,概归乙方负一切责任。
第五条仓单的转让并非经乙方背书及甲方负责人员在仓单批注签名的,不生效力。
第六条凡出仓凭仓单及印鉴为之,倘仓单或印鉴图章遗失时,应即报告甲方,未通知以前寄库物被出库提取甲方亦不负责。
第七条甲方对于仓储物所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以确系于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者为限。
第八条前条损害赔偿金额如仓储物市价高于进库时,应依损害时市价计算。 第九条仓储物如因天灾、地变、兵祸、盗劫、虫蚀、鼠咬等不可抗力,或潮霉、燥蚀、罢工、防疫、自然变质或因气候变迁而发生的自然损失,其他一切不可避免的现象致受损害的,甲方概不负责。其约定于仓房外或露天堆置者,因阳光雨露风沙以及其他仓房外或露天堆置所以不能避免的损害,甲方亦不负责。 第十条甲方因遇事机迫切或预防灾患可以先将仓储物移动而后通知乙方,因甲方并无为前项的义务,所以因此发生的损害甲方免负责任,如因不移动而致发生损害时甲方亦不负其责。
第十一条甲方所发仓单有效期间为六个月,期满时应出仓,倘再继续寄托的,必须更换新仓单。
第十二条仓租双方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前条规定出仓或更换新仓单时,一次缴清。
乙方如不照期缴清的,甲方可将乙方的仓储物的全部或一部分自由出售抵偿仓租或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凡仓储物乙方须自行保足火险,否则如受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关于仓储物的火险承保事宜为期迅速,须由甲方委托特约保险公司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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