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XXXXXXXXXXXXXXX公司
说 明
1、本报告格式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2、检验依据
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 杂物电梯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审查结果”栏中“√”、“×”、“/”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
的规定。
6、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电梯,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按照本报告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在备注栏加以必要的说明。
7、本报告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未加盖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8、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9、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杂物电梯施工质量证明书 使用单位: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施工类别: □安装 □改造 □重大维修 施工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 □强制式杂物电梯 □曳引式杂物电梯 □液压驱动杂物电梯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额定载重量: kg 控制方式: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门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该电梯施工质量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的规定和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签章): 审核(签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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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审查
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1* 制 造 资 料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断阀/节流阀(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断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资料,例如: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2*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安 装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资 料 (4)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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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资 料 内 容 见 证 材 料 审 查 结 果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知书,许可证范围能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3* 改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造、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重 大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维 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修 资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料 (5)施工过程记录,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适用于改造、重大维修) 合格证号: 型式试验证书号: 见《制造、安装资料清单》 施工过程记录编号: 使用登记号: 见1、2、3项所述文件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2、3所述文件资料(2的(3)项和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新安装杂物电梯,仅查验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4* 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使 事故记录等制定情况) 用 资 料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监督检验报告 定期检验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或范本 维保合同或范本 管理证号: (5) 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新安装杂物电梯,如使用单 位尚未确定,有相应交接备忘录) 或交接备忘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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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2.1 2 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机房 通道及检1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检修及相修门、启的锁,门锁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关设活板门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备 2 2.2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杂物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2.3断错相保护;每台杂物电梯应当配备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杂物电梯运3 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每台杂物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杂物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2.4 和机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4* 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主开关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防止误操作。 (4)如果几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则各台杂物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当易于识别 2.5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需使5 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6 (2)制动器应由两组独立电气装置设置控制,接触器具有防故障情况电力驱动下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6 杂物电梯(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可能影响曳引驱动主机 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2 (4)曳引式杂物电梯应当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电动机运转机 超过设计值时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房 (1)用于液压缸与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上应当标注制及 造商名或商标、允许的弯曲半径、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软管固定相 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 关 2.7 (2)承受压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头、阀等),应当适当固定;如果设 液压杂物管路穿过墙或地面,应当使用套管保护,套管内不得有管路的接头。 7 备 电梯驱动(3)溢流阀应当调节到系统压力不大于满载压力的140%。由于管路较主机 高的内部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大于满载压力的l70%,此时应当提供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4)破裂阀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商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和已调节好的触发流量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2.8 (2)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并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电力驱动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杂物电梯(3)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8* 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手轮的紧急操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作 (4)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2.9 液压杂物电梯的紧急操作:机房内应当设置手动紧急下降阀,并且标示“注意─紧急下降”或者有类似标识,即使在失电情况下,使用该阀亦能使轿厢以较低的速度向下运行至平层位置;该阀的操作应是持续的手动揿压,并防止误动作;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的松绳或松链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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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 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10 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限速器 (2)使用周期达到5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 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校验 (1)供电电源自进入主开关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2.11 2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 (PE)可靠连接 3.1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由无孔的墙、井道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 (1)顶部间距应当满足下述要求:对于强制式杂物电梯,轿厢导轨的制导行程 m 3.2 进一步制导行程不小于0.2m;其他都不小于0.1m。 顶部空间 (2)如果人员可进入轿顶,则当防止轿厢移动的装置在顶层高度范围自由距离 m 内停止轿厢时,在轿顶以上应当有不小于1.80m的自由垂直距离 3.3 (1)检修门和垂直铰接的检修活板门不得向井道内部开启。 检修门和(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 检修活板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门 (3)应当设置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3.4 导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各自应当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制导轨导向。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4m/s的杂物电梯,导轨应当由冷拉钢材制成,或工作表 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成。 3 3.5 极限开关:极限开关,接触缓冲器前动作且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井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应当设置在与轿厢行程上端对应的柱塞位置 道 高度: m (1)对重运行区域防护,刚性隔障,其高度至少2.50m,宽度符合要求 3.6 及 宽度: m 井道内的相 高度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如轿隔障高度 m 防护 (2)多台电梯运动部件之间防护,关 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之间水平距离<0.5m时隔障贯穿井道 宽度增加量 m 设 (1)底坑地面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或漏水。 备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应当在井道内设有可移动的装置,当轿自由垂直距离: 3.7 厢停在其上面时,该装置保证在0.2m×0.2m的区域内,底坑地面与底坑设施 m 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有1.8m的自由垂直距离。 与装置 (3)对于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底坑内应当设置停止装置和2P+PE型或 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的电源插座。 (4)对于人员不可进入的井道,底坑地面应当能从井道外部进行清扫 (1)应当采用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来限制轿厢和对重的下部行程。对3.8 于液压杂物电梯,当缓冲器完全压缩或者当轿厢停在限位挡块上时, 缓冲器或柱塞不得触及缸筒的底座。 限位挡块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9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限速器绳(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 或安全绳 装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宽度: m 24 4.1 轿厢尺寸:轿底面积不得大于1.0m,轿厢深度不得大于1.0m,轿厢高度高度: m 不得大于1.20m。如果轿厢由几个固定的间隔组成,且每一间隔都满足上述要轿 深度: m 求,则轿厢总高度允许大于1.20m 2 厢 面积: m与 4.2轿厢铭牌: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制造厂名称或商标;改造后的杂物 电梯,铭牌上应当标明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对 重4.3防止轿厢移动装置:如果允许人员进入轿顶,则轿厢应当设置机械停止装 置以使其停在指定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 (平衡4.4护脚(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开锁护脚板高度: m 板和自动区域的高度,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重) 开锁区域高度: m 搭接地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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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自动搭接地坎宽度: mm 轿厢入口宽度: mm 长度: mm (2)如果杂物电梯采用垂直滑动门且其服务位置与层站等高,可用固定开锁区域长度: mm 在层站上的自动搭接地坎取代护脚板,自动搭接地坎应当满足规则要求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1)轿厢入口处设置的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4.5 验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轿厢入口 (2)轿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4.6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4 4.7 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安全钳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同时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5 5.2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 悬挂5.3 对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钢丝绳的卷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轿厢停在完全 装置 钢丝绳的压缩的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上时,卷筒的绳槽中应当至少保留一圈半钢丝绳;及旋卷绕 (2)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 转部5.4松绳(链)保护:强制驱动杂物电梯应当设置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件防安全装置,当悬挂绳(链)发生松弛时,驱动主机应当停止运行。 护 5.5 旋转部件防护:应能避免①人身伤害②绳(链)脱槽或链轮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6.1 在层门全开状态下,轿厢与层门或者层门框架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30mm 6.2 门间隙: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6.3 门重开装置:动力驱动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者货物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6.4 门的运行和导向:层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6.5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该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 6.6 紧急开锁装置: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层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门 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与 能导致开锁; 层 (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300N力的情况下,站 6.7 不会降低锁紧有效性 门的锁紧 (3)门的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电气证实,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电梯才能运行,当杂物电梯安装在允许公众进入的区域内时,该电气装置必须为电气安全装置。 当门的锁紧不由电气装置电气证实,应至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 6.8 门的 闭合 (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 最大值 mm 最大值 mm 轿底至层门地坎距离 mm 与轿底重叠长度: mm 39*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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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自 检 结 果 41 42* 43* 44* 45 7 功 能 试 验 7 功 能 试 验 46* 47 48* 6.9 层站标识:每个层门或者其附近位置,应当标示杂物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和“禁止进入轿厢”字样或相应的符号 7.1轿厢安全钳动作试验:(1)监督检验:轿厢装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对于采用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钳,应采用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2 对重(平衡重)安全钳动作试验: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7.3 空载曳引试验: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当对重压在缓冲器或限位挡块上,而曳引机按杂物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7.4 运行试验: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1)在轿厢装载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7.5 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对制动 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还应当完全停止。 试验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7.6 沉降试验: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服务站,停止10min,下沉应当不超过10mm 7.7破裂阀动作试验: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超速下行,使破裂阀动作,轿厢应当可靠制停 最大值 mm 注:带“*”检验项目为重要项目。
自 检 结 论 经检验,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电梯制造质量经确认符合要求,所检项目均符合TSG T7006-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的规定,同时达到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要求,自检合格。 检验员: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现场已具备检验条件,可进行整机检验。
使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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