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级)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合同订立的方式(1)-要约
● 定义: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详细描述: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要约人发出的要约的内容必须能够表明:如果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要约邀请的目的则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
(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反之,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4.要约的效力
(1)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承诺的权利,即取得了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所以受要约人可以承诺,也可以不承诺。
5.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1)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由于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3)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例题:
1.美达家具厂得知Z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13年2月1日致函Z机关以每套1000元的优惠价格销售办公桌椅。Z机关考虑到美达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Z机关,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Z机关,同意Z机关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定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Z机关所订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900元出售。Z机关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达家具厂电话告知Z机关收到2月6日函件。使得该合同成立的要约为()。A.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C.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D.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正确答案:C
解析:(1)2月1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邀请;(2)2月2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3)2月4日美达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属于新要约,即该合同成立的要约;(4)2月6日Z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承诺。
2.东盛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成套设备,向包括日发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其制作的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型号、交货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日发公司在接到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东盛公司在接到日发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定日发公司中标,并向日发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上述行为中属于合同成立的要约是()。A.东盛公司发出的招标书
B.日发公司向东盛公司发出的投标书C.东盛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东盛公司向日发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中,选项A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选项B属于合同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选项C属于东盛公司的内部事务;选项D属于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甲向某出版社发送电子邮件,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某种图书,该出版社收到电子邮件后,马上向甲寄送了一本该种图书,并按照图书标价的6折要求甲支付购书款。甲则认为出版社强人所难,不愿意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行为属于要约B.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要约C.该出版社的行为属于承诺D.甲应当向出版社支付货款正确答案:B
解析:构成要约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核心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
明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在本题中,甲只是询问是否出版,并无“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其行为仅构成要约邀请;相反,出版社的行为则构成要约。
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正确答案:A
解析:选项,要约的撤回是指“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选项B,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选项C,承诺生效、合同成立;选项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
5.甲厂向乙中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校服,每套10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中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3000套,每套单价100元。但需在校服上附加上学校的名称。2个月后,乙中学收到甲厂发来的3000套校服。但这批校服上没有该校的名称。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中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中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学校名称的校服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中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正确答案:D
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约束。本题中,乙中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学校名称,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6.关于要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B.要约生效时间为要约人发出要约的时间C.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D.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正确答案:B
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7.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有()。A.要约自承诺作出时生效
B.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C.招股说明书属于要约
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要约到达时间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都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另外,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一般而言,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下列情形除外:(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巳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本题选项C,根据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
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可以撤销。
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正确答案:B,C,D
解析:此题考查要约失效的情形。根据规定,选项均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的,要约本身并未生效,谈不上失效,因此选项A不选。
1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正确答案:A
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撤回是“不让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比要约先到,至少同时到达,因此选项A正确;要约的撤销是指“让生效的要约失效”,因此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生效后、对方承诺之前到达,尽管选项B可以依法撤销要约、使之失效,但要约生效在先,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C.意味着“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意味着“使原要约失效”,但原要约生效在先,因此选项D错误。
11.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A.3月8日B.3月10日C.3月11日D.3月12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的生效时间为要约人收到承诺时。12.力达公司于3月5日向及时雨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3月8日及时雨企业收到力达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3月10日及时雨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力达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正确答案:A
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3.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正确答案:B
解析:(1)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2)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3)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14.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
是( )。A.2011年4月30日B.2011年5月3日C.2011年5月8日D.2011年5月9日正确答案:B解析:
(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15.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正确答案:A,C,D
解析: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16.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A.4月3日B.4月4日C.4月5日D.4月8日正确答案:C
解析:
(1)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可撤销,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将实木沙发变更为布艺沙发),原要约失效。
1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正确答案:B,C,D解析:
选项A:撤回要约是指根本就不让要约生效,谈不上失效的问题。18.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正确答案:B解析:
(1)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19.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解析:(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一般应界定为要约邀请。(2)自动售货装置出售商品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符合要约的两个条件(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属于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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