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巡检制度
为了加大对井下主要通风、运输及岔门等巷道管理,及时掌握井下巷道失修及后路情况,确保井下巷道使用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巷道日常巡查
1、巷道、岔门巡查的单位分工范围:
1)采掘开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区范围内的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本单位每小班执行。
2)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系统运输巷道、岔门及后路巡查由环境卫生承包单位执行。
3)失修巷道、岔门、后路的巡查由修护队执行。
2、各单位要建立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制度,完善井下巷道日常巡查台帐。
3、日常巡查由专人负责巡查,并要有巡查记录。
4、井下总回风巷道日常巡查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其它巷道日常巡查则1人即可进行。
二、井下巷道月度巡查
1、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修护队,对井下所有掘进移交巷道、岔门进行不少于一次检查,掌握巷道的变形和失修情况,以保证巷道的通风、行人、安全等需求。
2、巡查巷道后,必须对失修情况进行登记、汇总,交由技术部报告给矿领导,以指定维修方案。
3、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如对检查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的罚款。
4、凡因巷道失修问题而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除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外,并追究参与检查人员的责任。
5、参加专项巡查人员,必须于检查当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井口集合,分组对井下修护所负责巷道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记录。
附件四:
锚杆(索)支护工程质量督查细则与处罚标准
督查类别 督 查 内 容 奖 惩 标 准
管 理 1、支护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经抽检不合格的 罚责任人200元/项
2、材料发放错误的. 罚责任人200元/项
3、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支护方式、降低支护强度的 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500元
4、施工单位汇报不及时,或汇报情况与现场实际不符的 罚班长100元、队长200元
5、施工单位不能按照联系单要求及时采取巷道加固措施的 罚部长、主管技术员、队长各200元
6、锚杆(索)施工台帐缺页、未及时填写、填写错误的以及填写不齐全的。 罚队长50元/处
7、小班安监员未在锚杆(索)施工台帐上签字的 罚当班安监员100元
8、没有备用支护材料的、有而不齐全的、未按指定地点存放的。 罚队长200元
9、施工单位锚固剂未按规定存入专用箱的 罚队长100元
10、现场抽查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未掌握锚杆(索)施工技术要求的。 罚队长50元、罚责任人100元
锚 杆 1、现场施工时未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临时支护的 罚跟班队长200元,责任人按 “三违”处理
2、现场锚固剂搅拌未使用计时工具的
罚跟班队长100元、罚责任人200元
3、锚杆的锚固力必须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罚跟班队长50元/根
4、锚杆螺母扭矩:岩巷必须≥200N.m,煤巷必须≥150N.m 不符合规定,罚当班安检员10元/根,罚队长50元/根,当班发现四根以上不合格的,跟班队长进“三违”学习班
5、锚杆外露长度不符合规定的 不符合规定,罚队长50元/根
6、严禁锚杆无盘无帽 不符合规定,罚队长50元/根
7、严格锚杆的安装角度,顶板锚杆严禁穿皮现象 不符合规定,罚当班班长100元/根
8、随意截锚杆的,卸锚杆托盘的。 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9、锚杆缺减摩垫圈的 每缺一个罚责任人50元
10、锚杆未执行编号管理的 罚队长100元/根
锚 索 1、对于安检员发现不合格的锚索(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若经瓦检员签字合格确认的,将追究瓦检员与施工单位的共同责任 罚瓦检员100元/根,罚跟班队长200元/根,罚责任者300元/根
2、对于发现不合格的锚索(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若未经瓦检员签字合格确认的,生产单位负全责 罚责任者300元/根,罚跟班队长200元/根,责任者按“三违”处理
3、锚索未执行编号管理的 罚队长100元/根
检测
工具 1、每个掘进头必须配备完好的锚杆拉力计(两套)、扭矩扳手(两套)及配套套筒、锚索张拉机具、秒表等检查仪器和工具 缺项或不完好,罚施工单位5000元,罚行政及技术负责人、队长各200元,队长按“三违”处理,月度出现两次以上情况的部长按“三违”处理
2、迎头必须配备存放检测工具的上锁专用箱,并距迎头不超过50米。 不符合规定的,罚队长100元/次
顶板探查孔 1、 施工单位未及时按要求打顶板岩性观测孔的(岩巷20米一个、煤巷50米一个) 罚队长100元/次
2、 施工单位出现推诿、扯皮不愿打探查孔的 罚队长100元/次
3、施工单位技术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顶板岩性观测孔资料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顶板
离层仪
1、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和悬挂牌版 否则,罚主管技术员100元/次
2、离层仪未按规定时间观测并填写牌板的,或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缺一次,罚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顶板离层仪观测记录必须按时(每周一)送交矿压小组进行检查 迟交或不交、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的,罚技术主管100元/次
围岩移近量 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布置测站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2、未按规定对围岩移近量测站进行观测记录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观测记录不全、记录错误或记录不真实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三、四岔门 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悬挂三、四岔门牌版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2、未按规定对三、四岔门进行观测记录的 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员各100元/次
3、观测记录不全、记录错误或记录不真实的 罚技术员100元/次
记录
台账 1、施工队无锚杆(索)施工记录台账的 罚部长、技术主管、队长各200元/次
2、施工单位未及时将锚杆、锚索台账交给技术部的 迟交或不交、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的,罚队长、技术主管、技术员各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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