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在工程领域整治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创新安全质量管理方式,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工程质量保持稳定;对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合同履约监管,逐步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市场主体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建筑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市场主体诚信不足,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埋下了隐患。这些问题要结合本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文件精神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个阶段的工作:一是对20xx年以来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在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三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总的目标是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
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强化内、外部监督,会同发改、监察等部门建立业
主内控机制,落实业主责任;并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督体系,聘请特约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完善资格审查方式,推行资格后审,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监督,防止招标条件设定不公正、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完善开标、评标监控和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评标专家承诺和后评估制度,对专家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制定招标代理机构执法手册,加强动态监管,防止串标或虚假招标;四是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五是发挥信用信息的制约作用,公示投标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有效规范企业投标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一是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内部责任约束机制。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和生命线。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首都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建设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监管;施工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细化管理措施,科学组织施工。同时要推行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坚决制止“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对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的管理。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落实旁站监理制度,监督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要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格落实XX%见证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贯彻政策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对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控,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并做好后期管理服务工作。要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并与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挂钩,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协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等专项治理,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一方面要建立工程质量倒查机制,对于发现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倒查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保证质量安全,加强市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企业无证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长效机制
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做法和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根据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二是构筑建设工程招投标立体廉政监督体系。积极搭建招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一站式办公、计算机辅助评标和合同履约监管“四大平台”,形成立体监督网络,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三是构建合同履约监管体系。从合同订立到合同履约过程实施跟踪管理,将合同履约记录作为市场准入和清出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建筑市场综合执法体系。整合执法资源,建立全市建设系统执法信息平台,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市区两级建设部门执法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定期公示和处罚机制,实行执法月报制度和定期曝光制度,采取约谈告诫、停止招投标、取消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等措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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