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二、资产
三、商品收货及配送流程 四、保质期限制 五、配送时间 六、附件 一、目的
为了保证商品的安全、合理、迅速流通,提高外埠门店的经济效益,规范商品验收和配送,确保商品在大商超市销售网络的流通。 二、资产
收货办公室 2台电脑 1台打印机 1根电话线
足够的垫仓板和周转箱 液压手推车
文件柜:存放收货部内部文件 收货区信息栏
收货相关保质期规定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质量规定 送货时间告示及送货须知 三、收货流程
3.1经销商品收货流程图
各部门职责: 供应商
确认订单信息:单价、税率、条码等 对订单有疑问,及时联系部门 安排能够确认收货数量的送货人员。 营运部
检查商品信息(价格、税率等) 确认订货日、到货期限等 根据销售需要订货 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整理仓库,固定仓位 收货区
班长核对订单后并在订单上签字;根据到货情况合理安排收货员(有退货或换残应先退再收货)
收货员将供应商领至卸货地点,提供仓板。
货物在码放过程中,收货员要根据情况开箱检查,抽查标准:
10箱以下要全检; 属高值商品要全检;
10箱---20箱应先开10箱再按20%抽检; 20箱要开20%;
非标准箱全开,标准箱开箱后有短少,缺一罚十 验货内容依据协议收货标准和收货原则进行验货 商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是否有:合格证、执行标准、厂名、厂址、“CCC”、“QS”认证 商品的验收首先以感观的方法仔细检查;
商品条形码、型号、数量、规格、品名、重量, 最小销售单位是否与订单相符;
定量商品要进行抽检称重是否符合标准;
对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求的商品,严格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在订单上注明;
保质期要求:收货日期不能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对于生鲜、日配等保质期在7天以下(含7天)生产日期必须为当天、保质期15天为3天。 送货数量是否超出订单数量。
商品填收货订单边验货边填写数量,唱收唱写,与供货商核对。 商品收齐后,收货员将填写的订单数量与供应商的送货单上的送货数量进行一一核对,如有差异,再次核对商品,属收货员填写错误,收货员应及时修改并签字;属供货商送货单错误,应及时修改并由供货商签字,直至准确为止。未送商品应在订单备注上填写大写的“零”字。
核对无误后,收货员与供应商共同在订单与送货单上签字,收货员将订单与送货单一起交与票据员处。
班长对收货员所收商品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修正,并有相应处罚。
拒收商品应做好相应登记,写明拒收原因,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防损员对收货员所收商品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应在订单上签字。 商品验收完毕后,及时将商品拉进仓库 打印收货拷贝(确认书) 票据员接单后再次核对
是否为本店订单
收货数量是否超过订单数量,收货员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串收现象
订单收货数量是否与供应商送货单一致 签字是否齐全
是否有合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是否过期
成本折扣、赠品、备注等情况
核对无误后,打印收货拷贝(确认书),并填写收货登记表。收货拷贝(确认书)一式两份,由收货员、供应商、票据员(特殊情况由营运、防损)签字,加盖收货专用章,第一联同供货商送货单装订留存,第二联由供应商带走,作为结算凭证(索赔员要随时检查该供应商是否有空进空退);
收货部班长以上人员对所有收货拷贝进行系统审核,确认后,系统会自动增加库存(每月一号,每周一13:00前,盘点的当日不能进行系统审核)对于大金额商品(散货商品每月最后两于与次月1号收货部不能做此类商品的系统审核) 每日下班前,收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3.2经销商品物流配送流程
物流中心注意事项:
1、物流中心负责商品的验收、存放和整理,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损耗或丢失由物流中心负责。
2、物流中心每天整理收货商品,并填写《外埠门店配送单》,物流中心定期安排送货人员及车辆将商品送至焦作相关门店。配送时,送货人员携带《外埠门店配送单》将商品安全、准时送达门店。 3、门店收货人员按照收货流程收货,并在《外埠门店配送单》上签字确认。如有质量及数量差异,填写《配送差异单》,门店收货班长及物流中心配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各店每月汇总《配送差异单》,由于物流中心原因造成的损耗,由物流中心负责。 3.3联销商品收货及配送流程 联销商品收货及配送注意事项:
1、联销商品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物流中心检查验收之后,供应商与物流中心签字确认,并将供应商联交由供应商保存。
2、物流中心往焦作门店配送时,携带入库单的另外两联(收货部联和营运部联)。焦作门店收货部完成验货后签字确认,并将收货
部联交由物流中心配送人员,门店收货部保留营运部联。 3.4赠品收货及配送流程
赠品收货及配送注意事项:
1、赠品验收单一式三联,物流中心检查验收之后,供应商与物流中心签字确认,并将供应商联交由供应商保存。
2、物流中心往焦作门店配送时,携带赠品验收单的另外两联(收货部联和营运部联)。焦作门店收货部完成验货后签字确认,并将收货部联交由物流中心配送人员,焦作门店收货部保留营运部联。 四、常温商品流转环节保质期限
商品保质期 720天及以上(24个月) (进口商品36个月作24个月) 540天及以上(18个月) (进口商品24个月作18个月) 360天及以上(12个月) (进口商品18个月作12个月) 270天及以上(9个月) (进口商品12个月作9个月) 180天及以上(6个月) 120天及以上(4个月) 90天及以上(3个月) 30天及以上(1个月) 30天及以下(1个月以下) 进中仓 临界保质期限 630天(21个月) 450天(15个月) 300天(10个月) 210天(7个月) 150天(5个月) 90天(3个月) 75天(2.5个月) 自生产日起10天内 自生产日起5天内 出中仓 临界保质期限 240天(8个月) 210天(7个月) 150天(5个月) 120天(4个月) 45天(1.5个月) 30天(1个月) 30天(1个月) 供应商直送 临界保质期限 540天(18个月) 360天(12个月) 270天(9个月) 180天(6个月) 150天(5个月) 90天(3个月) 75天(2.5个月) 自生产日起10天内 自生产日起5天内 注:1、保质期3个月以下的商品原则上不进中心仓库。
2、保质期8个月的参照9个月执行,保质期7个月的参照6个月执行。
3、仓库收货最低期限:是指收货部门收取有限期商品时,在商
品正常保质期前多少天,才能进行正常收货。
五、配送时间
每周一、三、五(节假日另定) 六、附件
外埠门店配送单 序号 收货日期 订单号 收货单号 供应商号 单品数 总金额 备 注 物流配送员: 收货班长:
配送差异单 序号 订单号 收货单号 供应商号 商品编码 单价 差异数量 差异金额 原因 备注 物流配送员: 收货班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