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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021-03-15 来源:好走旅游网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令

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项目同时具备:

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③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④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施工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开工令。

(2)施工单位应自检

当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附有相应工序和部

位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验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处理。

(3)分部工程验收

当分部工程施工完成,且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分部工程报验表,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4)预验收

施工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所有工程量,并完成自检工作,工程验收资料已整理完毕,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意见。

2.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①图纸会审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②工程设计交底

建设单位应组织并主持召开工程设计技术交底会。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研究协商,确定图纸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

交底会议纪要由设计单位整理,与会各方会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予以签认。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3)施工方案的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并应对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予以签认。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要求是:

①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

(4)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文件;③类似工程业绩;④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复核意见:并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包括:①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②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

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3)施工试验室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包括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委托的实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①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试验室管理制度;④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旁站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①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②施工单位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③接到施工单位书面通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站人员实施旁站。

(2)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

见证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见证取样则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3)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工程复工令的签发

①监理通知单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通知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单位应按监理通知单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监理通知回复单,回复单应针对整改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阐述整改采取的措施、整改经过和结果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②工程暂停令

监理人员发现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重大隐患或已发生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停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③工程复工令

因建设单位原因或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工程暂停的,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及时签发工程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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