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2005年山西省《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量。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本定额中的木材(包括门窗框料、扇料)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3.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定额项目内的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在消耗量中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规定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机械情况编制的。
八、脚手架和垂直运输: 1.本定额按层高3.3m考虑;除垂直运输及超高补贴费率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2.本定额子目中已包括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3.3m以上脚手架的搭拆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3.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
4.垂直运输费已综合考虑了人力和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垂直运输费和超高增加费按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乘以相应费率(见下表1)计算。
垂直运输及超高费补贴费率表
序 号 檐高以内(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140 150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4.38 率% 其人工 中 机械 0.58 3.80 9.84 11.34 12.87 13.98 15.41 16.57 18.05 19.49 21.11 22.98 25.04 27.26 29.65 1.82 8.02 2.50 8.84 3.34 3.98 4.89 5.68 6.61 7.54 8.64 9.59 10.67 11.83 13.08 9.53 10.00 10.52 10.89 11.44 11.95 12.47 13.39 14.37 15.43 16.57 注:1.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单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内。 2.檐高3.3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3.当单位工程不同檐高时,应分别按其檐口高度进行竖向划分,分别计算。 4.垂直运输机械费中,19%为机上人工费,13%为电费。 九、本定额是按在新建工程的基层面上进行装饰考虑的。如进行二次或再次装饰时,由于在旧基层面上施工实际存在着差异,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增加人工1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十、本定额中不包括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等的安装。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的解释权属于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中找平层每增减5㎜子目进行调整。
2.普通水磨石面层的磨光遍数不应少于三遍,宜采用“两浆三磨”的操作工序施工;高级水磨石面层应适当增加磨光的遍数及提高油石号数,应采用“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彩色镜面按高级水磨石施工考虑,其他按普通水磨石施工考虑。
3.水磨石楼地面中的嵌条、分格调色、彩色镜面子目均按嵌玻璃条考虑,如设计为金属嵌条,可按定额中水磨石嵌金属条子目另列项计算,但需减掉原子目中的玻璃用量。
4.楼梯整体面层只包括踏步部分,不包括楼梯休息平台、踏步侧面、踢脚线、板底装饰和防滑条的内容。其中,休息平台装饰执行本章楼地面相应子目,踏步侧面装饰执行本章零星项目子目,踢脚线执行本章踢脚线相应子目,板底装饰执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防滑条执行本章防滑条相应子目。
5.弧形台阶整体面层执行本章相应整体面层台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水泥砂浆锯齿形踢脚线,执行本章水泥砂浆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砂浆用量乘以系数1.60;水泥砂浆弧形踢脚线,执行本章水泥砂浆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7.阳台地面整体面层执行本章整体面层楼地面相应子目。
2
8.“零星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台、小型池槽、楼梯和台阶踏步的侧面装饰以及展开面积0.5m以内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整体面层。
二、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子目的定额项目中所列厚度为块料下各层砂浆的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类砂浆分别列出厚度。
2.块料面层均按成品块料(碎拼项目除外)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加工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石材、瓷砖切割、倒角等子目。
3.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十章垫层、找平层工程中找平层每增减5㎜子目进行调整。
4.块料面层楼地面子目已综合考虑单色、多色、图案等多种因素。拼花、波打线、点缀(面积大于0.5㎡)等均执行普通楼地面子目。
5.楼梯块料面层只包括踏步部分,不包括楼梯休息平台、踏步侧面、踢脚线、板底装饰和防滑条的内容。其中,休息平台装饰执行本章楼地面相应子目,踏步侧面装饰执行本章零星项目子目,踢脚线执行本章踢脚线相应子目,板底装饰执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防滑条执行本章防滑条相应子目。
6.弧形台阶块料面层执行本章相应块料面层台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7.块料面层锯齿形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块料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5,块料用量乘以系数1.60;块料面层弧形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块料踢脚线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8.阳台地面块料面层执行本章块料面层楼地面相应子目。
2
9.“零星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台、小型池槽、楼梯和台阶踏步的侧面装饰以及展开面积0.5m以内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块料面层。
10.石材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另执行本章相应子目。石材踢脚线酸洗打蜡,执行楼地面酸洗打蜡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
11.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一遍用量考虑。 三、木(竹)地板面层
1.定额中木龙骨、木基层及面层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
2.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踢脚线均未考虑收口条,设计要求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四、其他材料面层
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包括了各种附件配件。 五、栏杆、栏板、扶手
栏板、栏杆等子目中主材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其消耗量可以调整。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整体面层
1.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
2
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0.3m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与楼地面相连时,从第一个踏步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实抹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锯齿形踢脚线按设计图示尺寸实抹斜长乘以垂直于斜长的高以面积计算,锯齿部分的面积不计算。
5.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水泥砂浆防滑坡道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块料、橡胶塑胶、木(竹)地板及其他材料面层
2
1.楼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楼梯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与楼地面相连时,从第一个踏步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包括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锯齿形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斜长乘以垂直于斜长的高以面积计算,锯齿部分的面积不计算。
5.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楼梯防滑条,设计无规定时按楼梯踏步长度两边共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
7.石材块料面层酸洗打蜡、刷保护液工程量计算与相应面层相同。 8.石材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地台木龙骨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栏杆、栏板、扶手
扶手、栏杆、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墙柱面抹灰
1.砂浆种类、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2.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本章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3.抹灰等级和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称 遍数 主要工序 普通抹灰 二遍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中级抹灰 三遍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高级抹灰 四遍 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表面光滑、洁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压线清晰、顺直 正、清晰美观 4.抹灰是按不分格、不嵌条考虑的,设计要求分格或嵌条时,可另执行本章分格嵌条子目。 5.弧形墙面抹灰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阳台栏板抹灰执行本章墙面相应子目,栏板扶手抹灰执行本章腰线、扶手子目。雨篷翻起部分小于6㎝时,翻起部分抹灰执行本章腰线、扶手子目;翻起部分大于6㎝时,翻起部分抹灰执行本章挑檐、天沟子目。
7.飘窗窗洞口四周抹灰分别执行本章墙面相应子目、窗台板子目和第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 8.外窗台板和凸出墙外的腰线相连时,外窗台板并入腰线,执行腰线、扶手抹灰子目。
9.地沟、管沟、电缆沟等的抹灰,当其展开面积小于或等于0.5㎡时,执行一般抹灰“零星项目”;当其展开面积大于0.5㎡时,立面执行相应墙面子目,平面执行第一章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人工均乘以系数1.25。
10.一般抹灰“零星项目”适用于小型花台,空调板,遮阳板、阳台板、雨篷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
11.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凸出墙外的腰线,扶手,门窗套,窗台板,压顶,阳台板、雨篷板、遮阳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以内少量分散的抹灰。
12.水刷石、干粘石、斩假石、水磨石等项目:
(1)面层设计采用白水泥者,面层配比中普通水泥可换成白水泥,用量不变; (2)凡需加颜料的项目,可按每立方米砂(石子)浆增加颜料20㎏计算;
(3)采用色石子或大理石石子浆时,石子浆配合比中的石子可换算,但配比用量不变。
二、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
1.块料镶贴面层均按成品块料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加工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石材、瓷砖切割、倒角等子目。
2.弧形墙面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3.块料粘贴子目包括找平层和粘结层,定额项目中已列出相应厚度(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类砂浆分别列出厚度)。找平层、粘结层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本章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4.块料粘贴“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凸出墙外的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阳台板、雨篷板等的周边以及展开面积0.5㎡以内少量分散的块料粘贴。
5.干挂块料面层子目是按直接安装在墙面上考虑的,如设计要求有龙骨,则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相应子目。
6.块料镶贴面层勾缝宽度超过子目规定宽度时,其块料及勾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7.墙、柱面石材面层酸洗打蜡,执行第一章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 三、墙柱面装饰
1.饰面装饰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编制。面层子目中(除注明者)均未包括压条、封边线、装饰线(板),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2.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龙骨子目均已综合考虑门、窗洞口处框用料,不再另计。
4.木龙骨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基层板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及防腐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
5.木龙骨子目按附墙木龙骨、单面刨光考虑。单层隔墙木龙骨或双层隔墙木龙骨,执行定额子目时,木龙骨消耗量可以调整,损耗率按6%(考虑单面刨光)或12%(考虑双面刨光)计算。另双层隔墙木龙骨人工乘以系数1.33。
6.型钢龙骨子目未包括主体结构上的后置铁件,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后置件安装子目。 7.独立方柱(梁)面装饰执行定额子目时基层板、面层板(拼色、拼花、平面造型除外)人工乘以1.06系数。
8.软包饰面未包括压条、封边线、装饰线,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四、隔墙、隔断
1.隔墙、隔断(浴厕隔断除外)均未包括门、窗扇的制作、安装,发生时另计算。 2.中空钢网隔墙的双面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幕墙
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2.吊挂式、座落式全玻璃幕墙子目包括钢梁(钢架),其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3.防火隔离带如有龙骨,在相应幕墙子目的龙骨用量中计算。
4.幕墙子目未包括主体结构上的后置铁件,另执行本章墙柱面装饰一节中后置件安装子目。 5.附框中空镀膜玻璃、附框铝单板按成品安装考虑,成品中包括附框、铝单板的耳子、加劲肋等。附框铝塑板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
6.幕墙上有悬窗者,窗户另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墙柱面抹灰
1.内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工程量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内墙抹灰工程量。
(2)内墙抹灰长度,按设计图示主墙间净长尺寸计算。抹灰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 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
③有天棚吊顶的内墙、柱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吊顶底面另加100㎜计算。
(3)内墙裙抹灰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工程量。
(4)墙内梁、柱等面的抹灰,按墙面抹灰定额计算,其凸出墙面的梁、柱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按设计图示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栏板、窗台板、门窗套、扶手、凸出墙外的腰线、压顶、挑檐、遮阳板等,另按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按其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墙裙抹灰工程量。
3.外墙装饰抹灰按设计图示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外墙裙、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墙垛、附墙梁、柱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
4.独立柱(梁)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周长乘以柱(梁)的高度(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有天棚吊顶的柱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吊顶底面另加100㎜计算。
5.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门窗套、窗台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扶手、凸出墙外的腰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压顶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挑檐、天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外侧、顶部及内部防水层以上部分。 10.栏板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扶手部分。
11.勾缝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和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垛和门窗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12.分格嵌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13.墙面挂钢丝网按钢丝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墙柱面镶贴块料面层
1.墙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2.独立柱(梁)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块料镶贴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3.柱帽、柱墩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零星项目”粘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有天棚吊顶的块料墙、柱面,计算面积时按图示尺寸高度增加100㎜计算。 三、墙柱面装饰
1.墙面装饰龙骨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2.独立柱(梁)装饰龙骨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
3.墙面装饰基层板、面层板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 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梁)并入墙面工程量内。
4.独立柱(梁)装饰基层板、面层板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长)度以平方米计算。
5.有天棚吊顶的墙、柱面装饰,计算面积时按图示尺寸高度增加100㎜计算。
6.软包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软包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周长尺寸乘以装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隔墙、隔断
1.木框、铝合金框隔墙、隔断,铝合金扣板隔断及办公组合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全玻璃隔断玻璃按边框内边缘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锈钢方管边框按框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空心玻璃砖隔墙按设计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设计图示隔断长度(包括浴厕门部分)以平方米计算。
5.浴厕三聚氰胺板、玻璃隔断按设计图示隔断高度(不包括支脚高度)乘以隔断长度(包括浴厕门部分)以平方米计算。
6.中空钢网内模隔间墙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单面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大于0.3㎡的孔洞,洞口侧壁和顶面面积亦不增加。
五、幕墙
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扣除窗所占面积。 2.全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带玻璃肋者其工程量并入幕墙工程量中。 3.幕墙上悬窗按设计图示窗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天棚抹灰
1.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砂浆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按第二章墙柱面工程砂浆厚度调整子目进行调整。
2.天棚抹灰考虑了抹小圆角的人工、材料,不另计。
3.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只包括突出部分的人工、材料。
4.带密肋小梁及井字梁混凝土天棚抹灰,按混凝土天棚抹灰子目执行,人工增加5.11工日/100㎡。 5.楼梯底板抹灰套相应天棚抹灰定额,板式楼梯人工乘以系数1.13,锯齿形楼梯人工乘以系数1.56。 6.阳台板和雨篷板底面抹灰执行本章中相应天棚抹灰子目。 二、天棚吊顶
1.吊顶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编制。龙骨规格见表3-1。 2.基层、面层开洞用工已综合考虑在子目中。 3.检查口的工、料均已包括定额子目中,不另计算。 4.各种龙骨用量允许按设计要求如实调整。
5.基层、面层子目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线条、装饰线条,设计要求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相应子目。
6.龙骨、基层板均未包括防火、防潮处理,设计要求时可另执行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中相应子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附墙垛、附墙柱、附墙烟囱及单个面积小于0.3㎡的洞口和检查口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做法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
5.楼梯底面抹灰只包括踏步部分,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面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阳台板、雨篷板底面抹灰按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如带悬臂梁者,阳台工程量乘以1.30系数;雨篷工程量乘以1.20系数。
二、天棚吊顶
1.平面吊顶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附墙柱和管道所占面积。
2.跌级造型吊顶龙骨分别按平面吊顶龙骨和跌级龙骨计算。跌级龙骨以1个阳角为一跌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拱廊形、穹隆形吊顶木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网架天棚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或按重量以吨计算。 5.天棚上人马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平面天棚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和单个面积0.3㎡以内的柱、垛、孔洞所占面积,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面积。
7.折线、跌级造型、拱廊形、穹隆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等的天棚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和单个面积0.3㎡以内的柱、垛、孔洞所占面积,扣除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面积。
8.格栅吊顶、藤条悬挂吊顶、吊筒式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拱廊式采光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余采光天棚、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
定额各种龙骨规格
表3.1
天棚 类型 大龙骨 中龙骨 木龙骨 普通天棚 小龙骨 50×70 H型隐 50×40 形龙骨 40×30 铝合金 木吊筋 50×50 方板天 上人型 骨 烤漆 T型边龙骨 铝合金大龙U60×30×1.5 ∠23.5×23.5 槽型龙骨 24×28 龙骨类型及名称 规格 天棚 类型 轻钢 大龙骨 U38×12×1.2 龙骨类型及名称 规格
棚龙骨 保温天棚 主楞 70×120 不上人型 铝合金大龙U45×15×1.2 骨 大龙骨 上人型 U型轻 钢龙骨 不上人型 中龙骨 上人型大龙骨 轻钢 不上人型大龙骨 中龙骨 大龙骨 U60×30×1.5 U50×19×0.5 U50×15×1.5 U50×19×0.5 U60×30×1.5 嵌入式 中龙骨 中龙骨T32 T30.5 32×22 22×22 ∠22×22 8#镀锌槽钢 镀锌角钢 浮搁式 小龙骨T22 边龙骨L22 主龙骨 型钢龙骨 U38×12×1.2 次龙骨 50×50×5 T型铝合金龙骨 铝合金 小龙骨T23 23×23 龙骨 角钢 灯饰网架 中龙骨 30×30×3 1㎡1根角钢 边龙骨L30 ∠30×18 吊筋 30×30×3 角钢 中龙骨T32 32×23 型钢 边龙骨 50×50×5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木门窗制作安装
1.木门窗均是按机械制作、手工安装编制的,且门、窗框安装按后立框考虑。 2.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黄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木材种类是按一、二类木种考虑的,如采用三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17;如采用四类木种时,门窗框、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40;如框采用三、四类木种,扇采用一、二类木种时,门窗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04;如框、扇均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门窗扇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
3.普通木门窗的工料是按98J4(二)通用图集综合考虑取定的,如设计采用其他标准图时,门窗框(扇)料断面,应按比例换算,其他材料和人工、机械用量不变。框料断面以边框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断面以立梃为准。换算公式: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材积
定额断面
4.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在净料基础上,一面刨光增加3㎜,两面刨光增加5㎜。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的刨光损耗。
5.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均未考虑刷底油的因素,需刷底油一遍时,可按表4-1增加清油、油漆溶剂油和人工用量。
刷底油一遍调整表
表4-1
项 目 单层 木窗 双层 木窗 木门 框制作 扇制作 框制作 扇制作 框制作 扇制作 清油 (㎏/100㎡) 0.60 0.91 0.82 1.23 0.46 1.29 油漆溶剂油 (㎏/100㎡) 0.24 0.36 0.32 0.49 0.27 0.74 人工 (工日/100㎡) 1.58 2.51 2.41 3.83 1.04 2.95 3
6.门窗中玻璃是按普通玻璃编制的,与设计要求厚度、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7.一玻一纱窗不分纱扇所占面积多少,均按定额执行。
8.普通木门中拼板门、门联窗、门框制作是按带披水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不带披水者,每100㎡减人工0.2工日、锯材0.12m。
9.镶板门、胶合板门、半截玻璃门、门联窗等如设计有纱门(窗)扇时,纱扇执行纱门扇、纱窗扇、纱亮子定额。
10.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11.门窗五金表中内容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12.单层普通窗已综合了多扇和部分在框上安玻璃的因素,固定部分不再分别计算。 二、普通钢门窗制作安装
依据98J4(三)编制。普通钢门联窗,门、窗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 三、装饰门扇制作安装
1.木质装饰门是指带有艺术造型的装饰门扇(不包括浮雕门扇),分为无玻门、有框全玻门、条玻造型门、多块小玻门等(见附录示意图)。
2.装饰门扇制作包括各种线条制作安装。 3.成品套装门安装包括门套和门扇的安装。 四、全玻璃门(扇)制作、安装
1.全玻璃全框(不锈钢框)门、全玻璃无框(条形门夹)门(见附录示意图),包括门扇、固定亮、横梁、靠墙侧壁。
2.全玻璃无框(点式门夹)门扇(见附录示意图),仅包括门扇。 五、落地固定窗制作、安装
落地固定窗根据施工工艺及材质分为不锈钢封边、铝塑板封边,以及玻璃、玻璃肋的安装和玻璃的磨边。
六、成品门窗安装
1.铝合金、塑钢成品门、窗定额单价包括型材材料费、框制作费、扇制作安装费、玻璃制作安装费、五金材料费、五金安装费,是一个综合取定价。
2.铝合金、塑钢成品门、窗安装子目中框与结构主体间距是按20㎜考虑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表4-2、4-3换算。
3
铝合金成品门、窗嵌缝材料换算表
表4-2
项目 间距宽度 聚氨酯发泡密封胶 硅酮耐候密封胶 成品门(窗) 单位 ㎜ 支/100㎡ ±35.00 ±33.00 普通窗 推拉 平开 内平开下悬 ±5 ±33.00 ±28.00 ±28.00 平开 落地窗 内平开下悬 ㎏/100㎡ ㎡/100㎡ ±22.37 ± 25.81 ±25.81 ±22.83 ±22.83 3 飘窗 续表4-2
项目 单位 内平开 下悬 ±5 ±32.96 ±32.96 ±30.24 ±43.30 ±34.09 阳台封闭 推拉门 平开门 平开 间距宽度 聚氨酯发泡密封胶 硅酮耐候密封胶 成品门(窗) ㎜ 支/100㎡ ㎏/100㎡ ㎡/100㎡ ±24.28 — ±24.28 — ±18.31 — ±23.42 ±27.15 塑钢成品门、窗嵌缝材料换算表
表4-3
普通窗 项目 单位 推拉 平开 内平开下悬 ±5 ±38.51 ±22.37 ±41.6 ±25.81 ±41.6 ±25.81 ±34.88 ±23.42 ±42.13 ±27.15 ±28.75 ±18.31 — 推拉门 平开门 阳台 封闭 间距宽度 聚氨酯发泡密封胶 硅酮耐候密封胶 成品门(窗) ㎜ 支/100㎡ ㎏/100㎡ ㎡/100㎡ 3.成品门联窗安装分别执行相应成品门安装和成品窗安装子目,窗的宽度算至门框的外边线。 4.电子感应自动门传感装置、伸缩门电动装置安装包括调试用工。
5.彩板钢门窗安装分附框安装和直接安装两种施工方法,附框安装是先安附框,后安门扇;直接安装是附框及门窗同时安装。
七、门钢架制作、安装
1.门钢架(见附录示意图)按钢架、基层、面层分别编制。
2.门钢架基层、面层子目未包括封边线条,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八、木装饰及其他
1.门窗套、门窗筒子板均执行门窗套(筒子板)子目。
2.门窗套贴脸为成品线条时,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筒子板仍按本章规定的计算规则执行相应子目。
3.门窗套(筒子板)子目未包括封边线条,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线条子目。 4.窗帘帷幕是指窗内上方垂直且低于天棚的幕板,是窗帘轨的装饰挡板。定本子目按单面粘贴面层考虑,如双面粘贴面层时,另增加面层材料用量,人工乘以系数1.20。
5.窗台板与暖气罩相连时,窗台板并入暖气罩,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相应暖气罩子目。
6.石材窗台板子目按成品窗台板考虑。实际为非成品需加工时,另执行第六章其他工程中石材、瓷砖切割、倒角等子目。
九、门窗五金
1.门窗扇特殊五金只包括五金零件的安装费。
2.木窗五金零件、木门五金零件、普通实腹钢门五金零件、普通实腹钢窗五金零件只含材料费。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木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木门、窗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者,工程量以半圆窗和普通窗的相应定额计算。半圆部分的工程量以窗下部普通部分和上部半圆部分之间的横框上的裁口线为分界线。
3.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设计图示门、窗扇外围尺寸单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胶条、钉毛毡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进框式、靠框式组合窗按天窗全中悬定额项目计算。 5.木门联窗按门和窗的洞口面积之和计算。
6.定额中的门框料是按无下坎计算的,如设计有下坎时,按相应“门下坎”定额执行,其工程量按门框外围宽度以延长米计算。
7.纱门(窗)扇按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门窗制作安装
1.普通钢门窗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普通钢门窗安玻璃按门窗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钢门窗只有部分安装玻璃时,按安玻璃的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装饰门扇制作安装
1.木门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尺寸单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成品门扇安装按扇外围尺寸单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成品套装门安装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全玻璃门(扇)制作、安装
1.全玻璃全框(不锈钢框)门、全玻璃无框(条形门夹)门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门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全玻璃无框(点式门夹)门扇制作安装按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落地固定窗制作、安装
1.落地固定窗封边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落地固定窗玻璃安装按封边框内边缘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玻璃肋安装按肋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玻璃磨边以延长米计算。 六、成品门窗安装
1.铝合金成品门窗(飘窗、阳台封闭除外)、塑钢门窗(阳台封闭除外)安装均按设计图示门、窗洞
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飘窗、阳台封闭按设计框型材中心线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纱扇按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卷闸门窗安装按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如卷闸安装在门窗洞口内侧,宽度按设计图示宽度,高度按设计图示高度加600㎜;如卷闸安装在门窗洞口外侧,宽度按设计规定,高度按设计图示高度加600㎜。
5.防火门、防盗门窗安装按门、窗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彩板钢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钢门窗附框按延长米计算。 七、门钢架制作安装
1.门钢架制作安装按重量以吨计算。
2.门钢架基层、面层按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木装饰工程量计算规则
1.门窗套(筒子板)龙骨、面层、基层均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窗帘盒、窗帘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窗帘帷幕板按设计图示单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伸入天棚内的面积与露明面积合并计算。 4.窗台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图纸未注明长度和宽度的可按窗框的外围宽度两边共加100㎜计算,凸出墙面的宽度按墙面外加50㎜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1.本定额是按油漆、涂料手工操作,喷塑、喷涂机械操作考虑的。 2.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3.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先安玻璃后刷油等。但美术图案需另外计算。 4.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不同时,可执行本章相应子目进行调整。
5.附着安装在各种装饰面上的木线条、石膏线条等油漆、涂料,与装饰面同色者,并入装饰面计算;与装饰面分色者,单独计算。
6.门窗套、窗台板、腰线、压顶、扶手等小面积的油漆、涂料,与整体墙面同色者,并入墙面计算;与整体墙面分色者,单独计算,执行墙面子目人工乘以1.43系数。
7.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以下。
8.纸面石膏板等装饰板材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按相应抹灰面刮腻子刷油漆、涂料子目执行。 9.木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四面涂刷考虑,木龙骨刷防腐涂料按一面(接触结构基层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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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木材面油漆工程
1.不同油漆种类,按刷油部位,需采用系数乘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的项目: (1)执行单层木窗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1。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1
项 目 1 2 3 4 5 6 7 单层木窗 双层木窗(包括一玻一纱窗) 三层木窗 木百叶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单层木固定窗 系 数 1.00 1.60 2.40 2.20 0.92 1.29 0.27 窗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2)执行单层木门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2。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2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单层木门 单层半玻门 单层全玻门 半截百叶门 全百叶门 厂库房大门 纱门扇 特种门(包括冷藏门) 装饰门扇 间壁、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系 数 1.00 0.85 0.75 1.50 1.70 1.10 0.80 1.00 0.90 1.00 0.80 0.90 扇外围尺寸面积 长×宽 (满外量、不展开) 门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3)执行其他木材面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3。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3
项 目 系 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木板、胶合板天棚 屋面板带檩条 清水板条檐口天棚 吸音板(墙面或天棚) 鱼鳞板墙 木护墙、木墙裙、木踢脚 窗台板、窗帘帷幕、窗帘盒 出入口盖板、检查口 壁橱 木屋架 门窗套(筒子板)、暖气罩 家具、柜、台 以上未包括的其余木材面油漆 1.00 1.10 1.10 0.87 2.40 0.83 0.83 0.87 0.83 1.77 0.83 0.83 0.83 投影面积之和,不展开 跨度(长)×中高×1/2 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长×宽 长×宽 斜长×宽
(4)执行木扶手(不带托板)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4。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4
项 目 1 2 3 4 5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封檐板、博风板 挂衣板、黑板框、生活园地框 挂镜线、窗帘棍、天棚压条 系 数 1.00 2.50 1.70 0.50 0.40 延长米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2.木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际刷油漆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金属面油漆工程
1.不同油漆种类,按刷油部位,需采用系数乘工程量执行相应定额子目的项目。 (1)执行单层钢门窗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5。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5
项 目 1 2 3 4 单层钢门窗 双层钢门窗 射线防护门 半截百叶钢门 系 数 1.00 1.50 3.00 2.20 门窗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钢百叶门窗 钢折叠门 钢平开门、推拉门 钢丝网大门 包镀锌薄钢板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2.70 2.30 1.70 0.80 1.63 1.90 0.74 0.88 0.78 1.63 长×宽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2)执行其他金属面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6。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6
项 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饰梁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车挡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系 数 1.00 0.50 0.80 0.60 0.70 1.70 1.20 1.40 1.10 1.30 重量:吨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3)执行金属平板屋面、镀锌铁皮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油漆的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的系数见表5-7。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7
项 目 1 2 3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系 数 1.00 1.20 1.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斜长×宽 展开面积
4 5 吸气罩 包镀锌薄钢板门 2.20 2.20 水平投影面积 门窗洞口面积 注:多面涂刷按单面计算工程量。 三、抹灰面油漆、涂料工程
1.抹灰面油漆、涂料(另做说明的除外)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际喷、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槽型底板、混凝土折瓦板、有梁底板、密肋梁底板、井字梁底板,需采用系数乘工程量执行相应抹灰面油漆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应系数见表5-8。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系数表
表5-8
项 目 1 2 3 槽型底板、混凝土折瓦板 有梁底板 密肋、井字梁底板 系 数 1.30 1.10 1.50 长×宽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设计图示尺寸) 3.墙面刷石灰油浆、白水泥、石灰浆、石灰大白浆、普通水泥浆、可赛银浆、大白浆等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墙裙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垛侧壁、门窗洞口侧壁及顶面亦不增加面积。
4.天棚面刷石灰油浆、白水泥、石灰浆、石灰大白浆、普通水泥浆、可赛银浆、大白浆等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附墙垛、附墙柱、附墙烟囱和检查洞所占面积。
5.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刷(喷)涂料按设计图示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裱糊工程
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际裱糊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其他
1.木龙骨刷防火、防腐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基层板刷防火、防腐涂料按实际涂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软包、地毯面喷刷阻火(燃)剂按实际喷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油漆面抛光打蜡按相应刷油部位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 5.清漆操底油按相应刷油部位油漆工程量计算规则。
6.天棚、墙、柱面基层板板缝贴胶带纸按基层板的铺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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