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最新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2022-03-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1.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党员管理工作要求和农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2.设岗对象为政治思想好,身体状况好,热心公益事业且未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

3.依据“科学合理、全面可行、因事设岗”的原则,为农村无职党员设定岗位。

4.以村级党小组为单位,原则上设四大类(思想政治类、党务村务监督类、公共事务类、产业发展类),每个党小组依据本组人口,工作量、党员人数、确定岗位职数。

5.村党组织遵照以下程序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1)制定方案。召开党组织全体党员会议,讨论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报请乡党委批准后实施。

(2)民主推荐。党员根据的情况向村党组织申请适合自己的岗位,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公布每个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和特长,做好岗位调剂,择优确定岗位候选人对象。

(3)定人上岗。村党组织召开支委全体会议,评定初步上岗人选,并报乡党委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颁发岗位证书,签订岗位责任书。

6.村党组织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不断提高无职党员履职能力。

1 / 2文档可自由编辑

7.村党组织通过党员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无职党员定岗情况和履职情况,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8.村党组织定期对无职党员上岗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给予物质奖励,并推荐上报上级党组织表彰,对不履职,考核评议差的及时予以批评和帮助,对不适应工作岗位,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及时予以调整。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2 / 2文档可自由编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